国务院印发意见
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做好新形势下的爱国卫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是国务院时隔25年又一次专题印发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文件。
《意见》提出了四个领域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努力创造促进健康的良好环境。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力争到2020年东部地区和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铁路公路沿线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二是全面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落实控烟各项措施,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
三是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争取到2020年,国家卫生城市数量提高到全国城市总数的40%,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数量提高到全国乡镇(县城)总数的5%。
四是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提高爱国卫生工作依法科学治理水平;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