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流动,给“择校热”降温
记者 王婷
本报讯 “好几个晚上我都睡不着。”柳金玲在嘉善县干窑小学工作了11年后,升入了干窑中学,又教英语又当班主任,由此成为嘉善教师流动队伍中的7名学段衔接流动“逆袭者”之一。
截至2014年10月,像柳金玲这样随迁人事关系交流的教师我省共有9037人,其中骨干教师占符合交流条件骨干教师的16.36%,普通教师占符合交流条件普通教师的12.82%,基本实现了今年交流工作的目标任务。
如果名校与普通学校的校长和教师处于流动状态,师资差距就可能不断缩小。教师流动的初衷是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特别是在不断升温的“择校热”背景下,试图让教师们“流动”起来,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
2014年是我省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的第一年。根据规定要求,公办初中和小学的校长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达到10年,教师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12年,应纳入交流范围,而且,县域内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15%。
考虑到了教师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省政府还出台了支持教师交流工作的两项重要举措,一是建立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制度,津贴标准原则上每月每人不低于300元,范围对象是条件比较艰苦或地理位置偏远的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专任教师。二是调整了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大幅度提高了义务教育段学校高级岗位比例。这给参与交流的教师吃下了一颗“定心丸”,真正让参与流动的教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