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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经济·潮生活

P2P租车,红火背后有隐忧

  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卢哲雯

  本报讯 “小寒”前一日,来自上海、号称“华东地区最大的P2P租车平台”——凹凸共享租车,高调宣布进入杭州市场。而在此前一个月,其已开拓了南京市场。

  所谓“P2P租车”,即私家车主将闲置或使用频率不高的私家车,共享到网络平台上,与有租车需求的租客达成交易。车主可通过此方式获取一定收益,弥补车辆折旧损失,租客则可以比传统租车更优惠的价格租到合心意的车。看似两全其美!

  市场潜力待发掘

  西湖边一家咖啡屋里,来自上海的陈女士一边喝着摩卡,一边打开手机,点开一个租车APP,选择“我要租车”,很快一辆日租金120元的手动挡奇瑞瑞虎,进入她的视线,“就它了。”动动手指,一笔租车交易轻松完成,只待取车。

  每年冬天,陈女士总会找个时间,带上家人到杭州西湖转一转。“一家人,有老有小,一辆出租车坐不下,坐公交太折腾,还是租一辆车更方便。”她说。

  如今,在杭州,像陈女士这样选择上网租车的人越来越多。这种被冠以“P2P租车”名号的租车新模式,正在国内各大城市兴起。

  据公开资料显示,凹凸共享租车APP于去年5月正式上线,短短半年间,注册用户数已突破30万人,在线注册车辆近3万辆约7000多款车型。在其大本营上海,该平台上已有1万多辆私家车,注册会员数超10万。而去年12月进军的南京市场,一个月里也有1000辆左右私家车上线,并保持平均每天10单的成交量。数据的红火,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这一新生事物存在的现实需求。

  来自杭州的车主诸先生,前不久就将自家奔驰E200L共享到了凹凸租车平台。谈及怎么会想到把车出租时,他说:“自己用车次数少,加上现在杭州限行,停车又难,开车出门反倒成为负担。让车闲置折旧,还不如放上租车平台赚点保险费。”

  当然,也有车主表示不接受。拥有一辆崭新大众速腾的杭州IT男张小利觉得,刚出现的新事物,很多地方待现实检验,现在不打算急着共享。

  但这丝毫削弱不了P2P租车公司的“豪情万丈”。据凹凸共享租车平台创始人陈韦予女士介绍,进军杭州市场之前,“凹凸”曾做过市场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杭州私家车保有量200万辆左右,而驾照持有者的数量却远远大于这个数字。加上杭州是一座人气很旺的旅游城市,外来游客数量惊人。可以说,杭州市场巨大潜力等待发掘。

  三年回本不容易

  将闲置车辆出租,让“人养车”变成“车养人”,听起来是不是很令人心动?

  网上还有人算了一笔账,以一辆三年车龄的2.0L天籁威力,一周如果对外出租3天,每天230元,则一周收益690元,一年收益能达35969元。而三年车龄二手天籁目前市场价为11万元左右。如此算下来,当真只需要3年就可以收回成本。

  当然,理想总是很丰满。“像我的车档次摆在这儿,日租金不会低于500元。价格不便宜,这个价位的车,愿意租的人毕竟在少数。”杭州诸先生显然没那么乐观。

  诸先生面临的现实,从凹凸共享租车的调查资料也可看出来。陈韦予介绍,目前共享平台上车主以70后、80后已婚男子居多,且大多为公司中层主管、私营业主,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基础,所以出租的车型以10万元至40万元车型为主。

  而需求最迫切且数量众多的租客一方,则大多为85后、90后职场新人,租车需求从日常代步、周边旅行、试驾体验到约会应有尽有。选租的车辆以别克GL8、大众朗逸、丰田凯美瑞等经济车型为主。

  因此,共享与出租的不匹配,成为当前P2P租车公司面临的最大难题。业内人士指出,一般来说,P2P租车发展的前提是突破两个心理屏障:一是说服消费者享受出行之乐不必自购车辆;二是告诉车主闲置车辆不是负担而是摇钱树。这样才能让共享的车辆档次越来越丰富,租客群体也越来越大。

  据欧洲著名咨询公司罗兰·贝格一份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租车市场规模将达到650亿元,未来5年中国国产汽车分享市场将以每年80%的速度增长。P2P租车的出现,无疑是对这一市场的提前占领。

  监管风险是道坎

  在中国仍是新兴行业的P2P租车,对于美国人早已不陌生。Relayrides、Getaround两大巨头的版图早已覆盖全美,并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运作体系。目前,Getaround拥有20多万会员,营业收入已突破千万美元。

  忽如一夜春风来,国内P2P租车公司也正受到资本市场热捧。友友租车A轮融资1000万美元、PP租车B轮融资6000万美元、宝驾租车A轮融资3000万美元、凹凸共享租车获融资数百万美元……。

  似乎P2P租车公司还来不及欢呼,它面临的质疑声接踵而至。

  首先便是这一行为的合法合规问题。尽管P2P租车平台公司辩称,将汽车出租供租客驾驶而非车主本身载客,就像出租房屋,并不属于运营行为,但现实并没有这么简单。

  有专业人士指出,这种行为更像是打擦边球。如果移动互联技术提供者自己购置车辆或者将私家车置于自己名下从事汽车租赁,则属于汽车租赁行业,应当遵守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如果移动互联技术提供者自己购置车辆或者将私家车置于自己名下从事包括驾驶服务的,则属于进入了出租汽车行业,那应当获得行政许可,未经许可属于非法经营。P2P模式显然不属于上述两种,尚待政策进一步给予清晰的界定,而这种不确定性本身就是最大的风险。

  再有,出租车辆安全问题。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一些P2P平台的车辆存在被人盗走恶意抵押的现象。毕竟,现下的一些P2P租车平台公司只是普通民事主体,本身并没有对租客身份进行实质审查的条件和能力,更多的只能是进行形式检查。

  同样,每次车辆租赁发生期间的事故处理问题。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租赁、借用等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车主也会被追究责任。

  看来,监管风险是摆在P2P租车面前一道躲不掉的坎,当监管来临时,P2P租车行业或将面临洗牌。


浙江日报 经济·潮生活 00011 P2P租车,红火背后有隐忧 2015-01-13 浙江日报2015-01-1300006 2 2015年01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