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陈安羽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杭举行
本报讯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安羽同志遗体告别仪式,2015年1月11日在杭州举行。
陈安羽同志住院、病重期间及逝世后,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张德江、刘云山,胡锦涛、朱镕基,以及赵乐际、赵洪祝、沈跃跃,中央和国家机关领导林乎加、刘锡荣、吕志先,省领导王辉忠、任泽民、刘力伟、袁家军、王新海、刘奇、陈一新等,老同志薛驹、葛洪升、商景才等前往医院看望、慰问家属或以发唁电、送花圈等不同方式表示吊唁。
参加遗体告别仪式并献花圈的有:省领导夏宝龙、李强、乔传秀、葛慧君、胡和平、赵一德、茅临生、程渭山、袁荣祥、王永昌,吕祖善、周国富,老同志李泽民、沈祖伦、柴松岳、王家扬、刘枫、李金明等,以及各界干部群众、陈安羽同志生前友好和家乡代表共500余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浙江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及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等单位送了花圈、花篮或发来唁电、唁函。
陈安羽同志1922年3月12日出生于浙江定海。1938年10月参加新四军,任皖南新四军教导总队学员、政治教育干事、宣教干事。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皖南事变后被俘,1941年1月至12月被囚禁在上饶集中营,当年12月越狱。1942年10月回到苏北新四军后,历任抗大华中总分校、九分校政治教育干事、干部教员,中共苏中区东台县委敌工站站长、兴化县委敌工部部长,苏中区委敌工委秘书,党校一队学员、组长,城工部秘书,武工大队大队长兼南通城工委政委、书记,独立一旅三团营教导员、政治部科长;苏皖边区政府交际处秘书、后方留守机关秘书兼组织科长。1947年10月起,历任华东野战军军政干部学校教导员、大队党委书记,三野先遣纵队干部队支委,合肥军管会社会部部务委员兼侦察科长。1949年5月起,历任杭州军管会政务部办公室主任、杭州电气公司军代表、中共浙江省委巡视组组长;9月后,历任中共余姚县委书记,宁波地委委员兼秘书长、城工委书记。1952年1月起,历任中共浙江省委工业部办公室主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主任,省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和迫害。1972年7月起,历任中共浙江省委杭钢工作组组长,杭州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5月起,历任省计委副书记、副主任。1978年1月起,任省革委会副主任,先后兼省计委主任、书记和杭州市委第二书记、市革委会主任。 (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1981年6月,任杭州市委第一书记、政协主席。1982年4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1983年4月后,历任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机关党组书记,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94年2月离职休养。陈安羽同志是党的十二大代表,第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一届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第五、六、七、八、九、十届省人大代表。
陈安羽同志青少年时期阅读进步书籍,接受革命思想。1938年10月参加革命后,在军教导总队刻苦学习政治党建理论和军事战术,随后加入中国共产党。皖南事变突围中,陈安羽同志粮尽弹绝,右肩受伤骨折被俘。在狱中,他信念坚定,组织战友开展公开或秘密的斗争,巧妙同敌人进行周旋,后成功越狱。越狱后在福建、浙江、上海等地辗转,在十分艰苦复杂的条件下积极寻找党组织,后通过党的秘密交通关系,于1942年10月重新回到革命队伍。在苏中区、苏皖边区工作期间,先后在东台、兴化、南通等地从事抗战工作,坚决贯彻党的抗日政策,努力发展党的组织和培养干部,动员人民群众参军入伍,壮大人民抗日武装力量,与日本侵略者进行了浴血奋战,对敌斗争成绩显著。
抗日战争胜利后,陈安羽同志留守苏皖边区,认真开展部队的组织、宣传、保卫等工作,放手发动群众,深入了解敌情,宣传党的政策,很快适应新的工作任务,为苏皖边区的安全和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浙江解放后,陈安羽同志先在杭州市军管会和省委巡视组工作,后奉调到余姚县、宁波地委工作,他一方面组织领导当地剿匪反霸、土地改革等工作,稳定社会局面;另一方面发动群众恢复工农业生产,为建立和巩固新政权作出了重要贡献。1952年1月调到省级机关,主持省委办公厅日常工作,作风深入,办事严谨,重视调研,为省委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文化大革命”初期,陈安羽同志因反对造反夺权,被批斗挨打,受迫害较深,后被诬陷为“叛徒”,受非法审查。虽然两次被打倒,但他对党的信念毫不动摇,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说违心话,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崇高的革命气节。1972年7月恢复工作后,在省计委、省革委会和杭州市担任领导期间,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和旺盛的工作精力,围绕省委中心工作,着手调整和完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落实经济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全省和杭州市工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1983年4月起,先后主持和负责六、七两届省人大常委会的日常工作与全面工作,着重抓好地方立法工作,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牵头制订了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对加强我省的民主法制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大力推动普法教育,主抓县以上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培训,组织代表视察,使宪法、法律和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在全省得到较好实施;推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讨论重要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报告,作出决议决定,大胆监督,在发挥人大作用方面勇于实践和探索。积极开展议会外交,接待多个国家的议会代表团和多批国外友好人士来访,增进了与外国议会和人民的交往和友谊。
陈安羽同志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共产主义具有坚定信念,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机智果敢,不畏艰险。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工作扎实,任劳任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公道正派,胸怀坦荡,光明磊落。淡泊名利,艰苦朴素,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与地位,对身边工作人员和子女要求严格,始终保持共产党员高尚的革命情操。
陈安羽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孜孜以求、不懈奋斗的一生。他的坚强党性、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值得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与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