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衢州严管农村“三资”

问责587人 清退违规资金300余万元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洪文龙 吴晓夏

  本报讯 一年内,14笔、共计20011元的用餐费,为啥都在晚上11时左右结账?这件发生在龙游县模环乡某村村委会的“怪事”,日前在当地纪委的严查下真相大白:全是违规公款吃喝费用。随后,该村村支书、村监会主任分别被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村两委成员也被通报批评,并清退相关款项。

  日前,衢州市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立项监督,重点对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专项监督执纪共立案6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人;对659个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其中单位问责72个,个人问责587人;清退违规资金332.1万元。

  以群众最关切的“三公”经费、村级工程项目等问题作为重点,衢州市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范围超过30%。公款消费、伪造凭证报销入账、村级工程项目费用“低招高结”等问题被一一曝光。据统计,检查中共发现问题871个,典型案件一律实名通报,并详细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跟踪整改问责,建立销号台账。截至去年底,806个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处理也动真格。龙游县庙下乡规划员周某没想到,原本自认为只是失职行为,最后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周某平日负责危房救助、建房审批等工作,由于长期未尽到审核、巡查、验收责任,导致政府下拨的大额危房补贴被挪作他用,最终也因此吞食苦果。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衢州市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又对负有领导、监督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截至去年底,该市对18名监管不到位的乡镇(街道)负责人、5名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进行追责;对1个县农经站、10个乡镇(街道)、61个行政村进行单位问责。

  衢州市专门出台有关推进农村“阳光三资”工程的制度,通过全面实行村级财务先审后签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农村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制、村级财务收支逐月逐笔公开制,建立“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等举措,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管好村集体的钱袋子。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衢州严管农村“三资” 2015-01-08 3748091 2 2015年01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