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同权是社会进步
同城同权是社会进步 《居住证管理办法》 自征求意见以来,备受公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的关注和期待。由于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进入城市工作的流动人口虽然持有暂住证,却在买房买车、子女入学、就医报销等方面难以享受市民待遇。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暂住证改为居住证,并赋予居住证更多内容,让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逐步实现“同城同权”,无疑是一种进步的体现。当然,由于城市规模的不同,特别是对特大城市来说,“同城同权”相关工作确需稳妥推进。但对于一些条件已经成熟的城市来说,有关部门则要积极落实“同城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