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二轮政改咨询启动
专家:体现中央和特区政府推动普选诚意
新华社香港1月7日电 (记者 苏晓 牛琪) 香港特区政府7日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咨询文件》,就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展开为期两个月的第二轮公众咨询。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是中央、特区政府和广大市民的共同愿望。特区政府呼吁全体市民,包括全体立法会议员,不分党派,齐心一意,落实普选。
按照香港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框架,咨询文件就行政长官普选的具体办法列出四项重点议题咨询公众,包括:第一,提名委员会的构成及产生办法;第二,提名委员会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程序;第三,行政长官普选的投票安排;第四,行政长官普选的其他相关问题。
梁振英当日发表声明表示,要有真正的普选,必须依法律办事。要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的决定。他希望社会能够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下,踊跃发表意见,理性务实地讨论。
梁振英表示,有普选一定比没有普选好,有进步一定比原地踏步好。他呼吁相关立法会议员,不要轻率剥夺500万合资格选民可以普选行政长官的机会。
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表示,必须抓紧两个月的咨询期,聚焦讨论。特区政府会尽快整理和归纳在咨询期收集的意见,目标是在今年第二季度向立法会提交有关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依法如期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将会是实践“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另一个重要里程碑,对国家和香港都有深远的意义及影响,希望社会各界能够把握本次机会,落实普选。
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当日重申,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去制订。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记者 李寒芳 查文晔) 香港特区政府7日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咨询文件》,就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展开为期两个月的第二轮公众咨询。专家认为,尽管第二轮政改咨询因香港“占中”非法集会的干扰而推迟,但政改“五步曲”仍稳步向前推进,这体现出中央和特区政府在推动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上的巨大诚意。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邹平学表示,第一轮政改咨询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对下一步提出行政长官普选具体办法的框架、关键要素作出了明确规定。
他说,“占中”发生后,香港特区政府一度宣布暂缓启动政改第二轮公众咨询。通过“占中”,香港民众看到了离开法治去追求民主,不仅无助于实现民主,而且严重损害社会秩序、经济民生和法治环境,进一步认识到香港政制发展不存在所谓“法外求法”的空间,中央和特区政府对于香港推进普选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
中国法学会“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陈咏华表示,第二轮政改咨询启动是香港政制发展中的重要节点,不会因为遇到一些风波而动摇。
他表示,中央多次强调要依法推进香港民主发展,就二阶段政改咨询而言,一是强调香港政改要按照国家宪法、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要求推进,严格在法治框架内进行。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8月作出的有关决定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如果想推动香港民主进一步向前发展,一定要在这一决定的基础上进行讨论,才可能寻求共识。
第二,政改咨询是广大香港市民就政改问题充分讨论,向特区政府反映意见的重要渠道。这一渠道是畅通有效的,值得各方尊重和珍惜。如果有人以违法方式表达诉求,只会破坏社会秩序,破坏香港的法治精神,对于香港政改不会有任何积极作用。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欣新表示,今天公布的咨询文件列出的四大问题,还有讨论空间。香港市民和社会各界应充分认识到中央和特区政府的诚意,认真珍惜这一讨论问题、凝聚共识的机会,以务实理性,求同存异的态度推动香港民主发展取得实质性进步。
为期两个月的咨询期结束后,特区政府会归纳意见,力争在今年第二季度向立法会提交有关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政改五步曲的每个环节都很关键,但都有独立的政治、法律意义,缺一不可。”邹平学说,如果能消弭分歧、求同存异,在争议性问题上达成充分共识的政改方案,报立法会通过,就能往下开展五步曲的第三步曲。反之,如果政改方案没有通过,2017年将无法实现普选,那么香港政制发展将原地踏步,现有的争议还会延续发酵。
“只有踏出第一步,才会有第二歩,第三步。反对派如果坚持己见,不愿作出妥协,怎么可能取得共识呢?”陈欣新说,尽管存在意见对立,但香港民众大都希望普选尽早实现。政改咨询的平稳进行,尽快依法落实普选,才能弭平前段时间香港出现的社会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