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50个示范村建房“零违法”
本报记者 傅静之 通讯员 方烨
作为我省首个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和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单位,玉环县“地少人多”、“供少需多”的矛盾日益突出。有资料显示,在探索村级土地民主管理的新机制之前,玉环县的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比例居高不下,有时甚至高达30%以上。而近3年来,这一数据彻底被改写:2011年为3.22%,2012年为1.24%,2013年降至0.99%。全县50个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没有发生一起违法用地案件。
村级土地民主管理新机制,为什么会给玉环县带来如此大的变化?日前,记者走进该县首批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楚门镇蒲田村,寻找答案。
冬日正午,暖意融融,村头的老年活动大楼正在紧张兴建中。村主任吴雪峰介绍说,创建示范村活动之前,村里经常有违章建房现象。推行“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县管转用”的宅基地审批管理新模式后,村委会与街道签订了责任书,村里专门成立了管理机构,由村支书任组长、村干部为成员,并配备了土地协管员,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负责宣传政策法规、制止违法行为和调节土地纠纷等。
“今年,县里将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权下放到乡镇后,村民建房(包括拆迁安置)都由村委会统一规划、分配和调整,具体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决策和公示后,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真正从源头上规范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今年村里共有5户村民建房,户户手续齐全、程序到位。”村党支部书记蔡赋祥说,有一年,村里巡查时发现有人在耕地上突击建房,占地20多平方米,村干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并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后来我接到20多个说情电话,都没同意,第二天当事人就拆掉了违法建筑。”
作为示范村创建的一个典型,蒲田村村委会还领到了10万元专项资金。据介绍,目前县政府已累计投入10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工作。对通过验收考核的示范村,一次性奖励给村委会集体10万元,并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示范村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每人奖励1万元;对村级土地管理协管员,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5000元的补贴。
在下放审批权限的基础上,玉环县还最大限度放宽了申请条件。只要符合条件,老人以及达到法定结婚登记年龄的村民,不需户口分户,可按规定审批建房用地;而农转非的村民,一旦户口回迁,只要未落实政府工作、未享受福利购房,也可享受村民建房同等待遇。
2010年以来,全县共安排农民建房指标1608亩,占计划用地指标的33.24%,远远超过省里要求的10%的比例。“村民申请建房时间,也从此前的半年时间以上,减少至12个工作日。”玉环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