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两党员作伪证受处理
本报讯 (通讯员 何鹤群) 近日,义乌市纪委下发通报,对两名在违纪案件调查中向组织隐瞒真相,提供虚假证据,干扰案件调查的农村党员作出严肃处理。
2011年春季,义乌市卫生防疫部门通过排查发现上溪镇上楼宅村有钉螺,随即与上溪镇政府联合开展为期3年的灭螺工作。涉及该村的灭螺工作主要委托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具体负责。在2011年至2014年灭螺期间,两人通过伪造灭螺工作清单,政策处理费用等单据,分多次向镇政府报销数十万元的灭螺资金,其中大部分被两人私分。
今年7月,得知群众向纪检部门举报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后,为掩盖事实,对抗调查,这两人找到村里的党员楼某和季某商量,以赔偿他们鱼塘损失的名义,分别补偿给楼某和季某5.6万元和4万元,让他们编写虚假收条,建立攻守同盟。楼某和季某在金钱面前利令智昏,配合其作假证,出具了虚假收条,干扰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