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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依法征迁”越走越顺畅

  记者 周松华 通讯员 汪振杰

  本报讯 最近,宁波市鄞州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首南街道萧皋碶村一处民宅实施了司法强制搬迁。

  据悉,该地块自启动拆迁以来,整体推进比较顺利。但有个别“滞留户”提出了超额赔偿、超标扩户、无证调产等无理诉求,迟迟不肯签协议,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协商无果。为了顺利实现净地交付,区拆迁办申请启动司法程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对该房屋实施强制搬迁。

  据统计,鄞州区自调整征迁体制以来,至今已经组织实施了19起司法强制搬迁。区征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司法强制搬迁的关键在于依法,这既是征迁工作的“底线”,也是“底气”所在。

  征迁事关百姓生计利益,总难免有少数征迁对象不理解。数据显示,经过连续多年的高强度征迁后,鄞州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范围内,除剩余最后1个整体行政村和1个城中工业区外,尚有历年来未完全清空的零星地块12处。包括企业在内,每个地块剩余均不足10户,个别地块剩余不足2户。这些零星征迁对象的存在,不但影响了新城区建设的推进速度,也影响了绝大多数征迁对象的公共利益。

  为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鄞州区一直在寻找一条有效又合法的征迁渠道。2012年4月,最高法院出台了相关规定,确立了以“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作出裁决的机关(机构)与执行裁决的机关(机构)应当分离,即不能由同一机关(机构)既行使裁决权又行使执行权,这体现了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防止权力滥用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这个规定也确定了鄞州区依法征迁之路。

  在过去两年间,鄞州区依法作出行政裁决130件、征收补偿决定39件。112户剩余征迁户通过行政裁决书、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与调解跟进方式,完成了征迁协议签订。而同时,对一些拒不接受法院裁定的征迁对象,鄞州区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强制搬迁,切实维护了司法的严肃性和征迁工作的公平公正。

  依法征迁在今年的“征迁清零”行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法律的保障下,鄞州区今年已经完成45个地块的清零,实现净地交付3063亩,为诸多重大项目的落地提供了坚实保障。


浙江日报 今日宁波 00021 鄞州“依法征迁”越走越顺畅 2014-12-26 浙江日报2014-12-2600007 2 2014年12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