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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区区百米路,管理竟犯难

——追踪杭城闹市区长期违停的礼品回收车

  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盛相良

  本报讯 12月19日本报15版刊登的报道《杭城岂容礼品回收车》,引起了不少杭州市民的关注。一辆礼品回收车,为何能长期违章停放在闹市区?这事该由哪个部门管理?其中是否藏有不为人知的秘密?本报记者深入调查,持续追踪。

  报道刊登的第二天,记者再次来到礼品回收车的停放地:体育场路与光明日报支路的三岔路口。这辆银色的普桑轿车仍岿然不动。“怎么可能会挪走?又没人来管!”体育场路458号中财典当行的保洁阿姨告诉记者,长期占道停车的礼品回收车共有两辆,同属一家。银色的普桑轿车离开后,会有一辆黑色轿车“接棒”。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仅隔3米之遥的体育场路上,便是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立下的“禁止停车、违者拖曳”醒目标牌。3米之距,为何一侧管理森严,另一侧却“无人问津”?

  闹市区出现礼品回收车,这事该由谁来管?“城管啊!”采访中,不少市民异口同声地回答。指着现场照片,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山中队队长钟兴文却连连叫屈:“人行道、盲道上的违章停车属于城管执法范围,但这辆车明显停在慢车道上,该由交警部门管理。”关于轿车四面玻璃窗上的礼品回收广告,钟兴文则这样解释:“如果这些广告贴在车窗外,城管部门可依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查处。但张贴在车内,我们就束手无策了。”

  再次折返现场,记者遇见了负责该片区的西湖区交警大队北山中队协警于雪峰。谈起光明日报支路上的违停车辆,常在附近巡查的于雪峰早就知晓。“出现交通拥堵或居民打电话要求我们帮助疏导车辆时,我都会过来。”既然车辆属于违停,为何不采取开罚单、拖曳等处罚办法?“我也是按牌子管事!”于雪峰指着标有“光明日报支路”的路牌解释说:“这条路没有挂禁停标识,所以不能开罚单、拖曳车辆。”

  “关键是这条道路的性质尚不确定。”西湖区交警大队北山中队副队长楼华明解释说。如果光明日报支路属于市政道路,那么交警部门就可以悬挂禁停标识,依法进行管理。若其为社区道路,交警部门对违停车辆则不具有强制处罚权,只能由物业、社区业委会进行管理。在杭州,许多背街小巷的道路性质都不明确,这些路上违停车辆的管理便成了理不清的“糊涂账”。

  “有堵则疏”,是交警部门目前采用的管理办法,这显然不是治根之策。“早在一年前,我们就向上级部门提交了在该路段加设禁停标识的申请,但一直没有被批准。”楼华明说。

  “收到中队的申请后,我们已递交市交警支队秩序处。”西湖区交警大队道管科警官沈树威介绍说,交警部门没法确定道路性质,这需要由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来判定。记者致电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科时,一位姓许的工作人员称,交警部门曾就此问题进行问询,但早在五六年前的杭州市背街小巷改造过程中,就已明确光明日报支路为市政道路。

  道路性质既然并未存疑,为何禁停标识久久不能上挂?是工作效率低下,还是早已被“遗忘”?社会管理的每一个细节都关乎百姓生活和政府形象,相关部门牢固树立“民生无小事”的理念,认真履职,勿以事小而不为。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礼品回收车已经消失,小区内数块广告指示牌也被清除。西湖区交警大队称,已确认光明日报支路的道路性质为市政道路,并将于近日张贴禁止停车的提醒单,继而悬挂禁停标识。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区区百米路,管理竟犯难 2014-12-23 3733748 2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