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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 严防“述廉”走过场

  本报义乌12月19日电 (通讯员 金竹仙) “今年未购买或装修房屋,未购买任何店面商铺,也未参与民间借贷;今年小孩考上大学,未邀请朋友同事到饭店吃饭,也未收取任何人情费用。”今天上午,在义乌市北苑街道多功能厅,该街道党工委委员施某向台下100多名社会各界代表详细报告自己2014年度的廉政情况。与他一样,该街道其余13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向参会代表报告了本年度的工作、廉政情况,并现场回答评议人员的提问。

  据义乌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已成为工作常态,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重述职、轻述廉”的问题比较突出。为进一步规范这项工作,12月初,义乌市委制定出台了《义乌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要求领导干部在述廉时,要突出“廉责”与“廉洁”两个重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中反映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7个方面的内容必须述及。该市在北苑街道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将在全市全面推开述职述廉工作。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义乌 严防“述廉”走过场 2014-12-20 3734189 2 2014年12月2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