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的5个方面特点
一是坚持前列意识,彰显目标定位上的引领性。
二是坚持大局意识,彰显理念思路上的一贯性。
三是坚持精准意识,彰显工作布局上的科学性。
四是坚持问题意识,彰显问题把握上的客观性。
五是坚持实干意识,彰显任务举措上的可操作性。
省委《决定》对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第一,全面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
第二,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法规规章。
第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第四,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第五,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第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第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