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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新闻时评

美司法体系
亟须大动刀

  弗格森事件引发的抗议浪潮尚未平息,美国纽约一个陪审团近日又宣布不起诉涉嫌在今年7月“锁喉”致死一名手无寸铁的非洲裔人的白人警官。这一裁决再次在美国掀起全国性抗议浪潮。纽约、华盛顿、芝加哥等多地持续出现示威游行。

  “59%的白人受访者在被问及是否对警察抱有较大信心时回答‘是’,而问到黑人时,给予肯定回答的比例降到了37%;在被问及种族歧视是否是造成更多黑人入狱的原因时,白人选择‘是’的比例为19%,而黑人则高达50%。”

  ——美国知名调查公司盖洛普

  可以看出,美国民众尤其是黑人认为司法中存在因种族原因带来的不公。

  “美国司法系统中存在很明显的种族歧视。”

  ——美国孟菲斯大学历史系主任阿拉姆·古德索齐安

  美国司法体系确实做好了为警察执法过程中有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网开一面的法理准备,那就是所谓自由裁量权。根据美国相关法律,警察享有执法时的“自由裁量权”。

  分析人士指出,自由裁量权就像一把“尚方宝剑”,让警察可以在碰到自己认定的危险时采取“先斩后奏”的行动。这也是近来两起警察杀人案件中陪审团难以起诉警察的重要原因,因为法律给予警察在执法时自主判断和选择的权力,警察只要认为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就可以致对方于死地。

  为了增强对警察执法的监督,奥巴马向国会提出巨额拨款要求,以加强对警察的执法培训,并为全国警察系统配备5万套可穿戴式摄像头装备。

  不过,美国媒体认为,这一举措并不会起到多大作用,因为在7月发生的纽约警察“锁喉”案中,警察杀人的详细过程已经被录下并上传到网络,即便有这样的视频证据,陪审团依然裁决警察免于被起诉。

  靠摄像头来改变警察的执法方式无疑是隔靴搔痒,只有彻底改革美国的司法体系,并且让各种族、各阶层都参与到改革的过程中来,才有可能解决警察过度执法的问题,才能避免少数族裔的人权被随意侵犯。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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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须大动刀
2014-12-15 浙江日报2014-12-1500009 2 2014年12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