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谋划全面深化法治建设
发展枫桥经验 提升治理能力
记者 周智敏 通讯员 秦德胜
本报讯 近日,绍兴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全会精神,切实抓好落实。
绍兴市委认为,省委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坚定性,体现了走在前列的要求和干在实处的作风,标志着我省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绍兴是“枫桥经验”发源地,法治建设起步早、基础好,有条件也有责任继续走在前列。绍兴市委提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大力度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开展“低小散”企业整治,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加强技术改造,加快提升块状经济发展水平。要全面开展“枫桥式”乡镇、派出所、法庭等创建活动,落实好“网格化管理”的各项要求,总结推广杭兰英治村经验,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要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发挥好人大、政协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深化风尚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绍兴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良好的作风抓落实。要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从严教育管理干部,提高各级干部依法执政、公正司法的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以法治建设推动作风持续深入好转,抓实抓好大城市建设和水城建设、“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五气合治”、文明创建等各项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