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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一朝贪念 一生后悔

房管员外逃21年被劝回

  本报讯 (通讯员 钟伟锋 韦佳 记者 翁浩浩) 12月10日,一架由意大利飞往中国的飞机降落在上海浦东机场。50岁的犯罪嫌疑人叶某慢慢走下飞机,踏上阔别21年的故土,身旁是青田县检察院反贪局干警。据了解,这是最高检部署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我省第二例成功劝返的职务犯罪在逃人员,也是目前省内境外在逃时间最长的一例。

  叶某这场“亡命出逃”,缘于21年前起的贪念。1993年3月,叶某任青田县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房租收款员,专门负责青田县公房租金收取。然而,1991年至1993年3月期间,他通过套开发票(开具阴阳发票)的方式,侵吞房租款3万余元。由于害怕东窗事发,当时29岁的叶某逃到俄罗斯,之后辗转捷克斯洛伐克、德国、意大利等地,开始长达21年的亡命之旅。叶某“失踪”后,新任房管员发现了其中的猫腻。1994年8月,青田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将叶某列为网上逃犯。

  事实上,出逃欧洲21年,叶某并没因此过上好日子。初到欧洲,他因为语言不通四处碰壁,只能靠卖雨伞等小生意维持生计。而他内心最受折磨的,就是在21年间,自己的父亲、岳父、岳母相继去世,在亲人最需要时,他都没能陪伴左右。

  种种遭遇,让叶某回国、归乡的念头愈发强烈。“在电视上看到‘猎狐’行动,我就让妻子和青田县检察院联系了。”他说。之后,他让妻子主动到检察院代为投案并退还赃款。青田县检察院根据有关规定,鼓励其回国投案自首。

  记者从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指挥中心了解到,省检察院还将联合省公安厅开展境外缉捕劝逃职务犯罪的专项行动,相关人员将启程飞往境外,劝返或抓捕更多像叶某一样的外逃犯罪嫌疑人。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房管员外逃21年被劝回 2014-12-12 3724832 2 2014年12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