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要闻

椒江 推行村务监督“清单”

  记者 陈敢 通讯员 陈道平

  本报讯 10月,卖废纸54元,卖废铁丝420元……村部共收入691076元;菜场买螺蛳77元,村部防盗门换锁90元……共支出553516元。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前洪村村民老洪站在村委会办公楼的墙边,看着那张村务监督“清单”的总图表旁刚贴出的《前洪村2014年10月现金收支明细表》,心里盘算起村里10月的经济收入。

  “村里近年来通过推行村务监督‘清单’制度,强化了财务管理和村监会职能。”前洪村党支部副书记、村监会主任陈富根坦言,现在村里不仅每月公布村集体收支账目,大笔金额支出还会征询村民意见,一切按村务监督“清单”制来办事。

  据悉,为了探索基层民主自治的新形式,切实发挥村监会的监督作用,今年以来椒江在全区推行村务监督“清单”制度。一张总图表绘制出村务监督“清单”。村里要签土地出租合同了,先“请教”它;村集体项目要招标了,也来“咨询”它;怀疑村财务有问题,还得“查看”它……这就是村务监督“九清单”的作用。

  按照“清单”制度赋予的权力,现在村监委会“照单行事”,并将财务收支结算在公开栏上予以公示。这些列出的重点监督事项,都是村民最为关心的村务内容,包括决策程序、村务公开、工程项目、货币资金、债权债务、收支票据、资产资源、合同履约和干部廉洁等9项,并逐项分解其相应的监督要点、监督方式,汇成一张监督总图表。这使得村务监督更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清单”制度执行以来,椒江区洪家街道已有7个村及时纠正村干部不规范行为,纠正租赁合同不规范及制止出借集体资金等,及时追回可能发生的违规资金200多万元。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椒江 推行村务监督“清单” 2014-12-11 3694340 2 2014年12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