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企业成功应对美“双反”
本报衢州12月9日电 (见习记者 何双伶) 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1,1,1,2-四氟乙烷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否定性终裁,美国将不对原产于中国的1,1,1,2-四氟乙烷征收上诉高额税率。据介绍,此次调查是我省氟化工生产企业面临的第一次美国双反调查。
2013年12月2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对来自中国的1,1,1,2-四氟乙烷产品启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我省在此次调查中的涉案金额约为4000多万美元,占全国一半以上,主要涉案企业有巨化集团公司、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据了解,该四氟乙烷是巨化等我省制冷剂企业的重要出口产品,不应诉意味着当年出口减少,竞争格局面临重大调整,产业链面临重大压力,整体影响深度超过10%。为此,我省商务厅提前9个月传达预警消息,积极向商务部汇报案情,与各企业加强沟通。巨化集团则联合中化蓝天、浙江三美,邀请美国知名经济学家助阵,将应诉重点集中到行业无损害终裁阶段的法律抗辩上,最终扭转不利局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贸易摩擦的解决过程中,中央政府、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企业、行业中介组织的“四体联动”是成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