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清了,却引来盗鱼贼
“河道警长”的新课题
本报讯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陈航) 有句话叫“老革命遇到新问题”。用这句话来形容浦江县公安局黄宅派出所所长潘云彪的心情,再贴切不过了。这位从警21年的资深民警,前段时间着实烦恼了一回——并不是所里碰到什么大案要案,而是因为一种新状况:电鱼。
这一切,要从黄宅派出所辖区河道的变化说起。
黄宅镇是浦江县第一大镇,人多地广。黄宅派出所辖区内有大小企业300余家,还有一段约15公里长的浦阳江,以及义乌溪、和平溪、蜈蚣溪等5条河道。早几年,因为工业污水及生活垃圾污染,河道水质长期处于“劣五类”,当地老百姓望河兴叹。
去年上半年,浦江县启动“五水共治”,该县公安民警也纷纷行动起来,除严打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还推出河道警长制,人人守好责任田,日常走访巡查,清理河道垃圾。不经意间,潘云彪发现,河道慢慢变清了,特别是晴好天气,波光粼粼,煞是好看。
然而,让潘云彪没想到的是,新问题也随之而来。
前段时间,“河道警长”到浦阳江中村段巡查时,发现了一个不寻常的身影:一名男子穿着雨裤,背一只方形电瓶,双手各拿一根电杆,直插江里。“这是在电鱼!”民警赶紧箭步上前,来了个人赃并获。男子姓唐,30岁,湖南人,今年3月到黄宅工业园区打工,他“电”了7条鲫鱼。
“以前,浦阳江里也有各种鱼,但很少有人打鱼的主意,因为抓上来的鱼有股煤油味,更没碰到电鱼的事儿。”潘云彪说,1993年到2001年,他是黄宅派出所民警,2012年起成为黄宅派出所所长。对于黄宅这地方,他再熟悉不过了。
“电鱼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必须从严打击。”潘云彪说,现在人是抓到了,可难题也来了,案件如何定性?
正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到一周,又发生了第二起电鱼案。事发地就在黄宅派出所附近的浦阳江段,崔某用电瓶“电”了11条鲫鱼,被民警当场拿下。“以前,河道水质不好让人心烦。没想到现在水质好了,也有烦心事。”潘云彪很是感慨。
为了能准确定性案件,依法处置违法者,潘云彪和同事先是和渔政部门会商,又向上级公安部门汇报,最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截至目前,黄宅派出所共查处电鱼案件3起,行政拘留4人。
“经过处罚和宣传,电鱼的行为基本得到了遏制。这也给我们提了个醒,治水是大课题,需要随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潘云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