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瑞同志逝世
本报讯 原湖州钢铁厂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常委,离休干部高永瑞同志(享受地专级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11月16日在湖州逝世,享年93岁。
高永瑞同志是山东省滕州市人,1943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4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省滕县县委工作队组长,县武装部轮训队爆炸队政治指导员,县邮务所所长,浙江省於潜县公安局副股长、股长、副局长、局长,嘉兴专署公安处治安科科长、秘书科科长,省人民检察院嘉兴分院副检察长,嘉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湖州钢铁厂革委会副主任、矿山党总支副书记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