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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潮生活

农民转移集聚 农村环境提升

淳安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

  记者 李丹超 通讯员 汪强 余文海

  本报讯 为合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淳安县结合农村实际,走出了一条具有淳安特色的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之路。

  八山半水半分田的淳安县域内,农村不少地方出现了“空心村”现象。 随着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淳安的农村建设用地既出现了建设用地指标的紧缺,又显现出“一户多宅”、空置农房的现象。如何集聚偏远行政村,撤并自然村成了淳安城乡统筹发展的首要难题。该县采取农民转移集聚、农村环境提升“两手抓”,取民之空房、危房等宅基地,还民之宅基地使用费和退出补偿,此项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较好地效果。

  所谓宅基地腾退指的是宅基地的腾出和退出,农民可以通过腾退宅基地的方式置换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安置房。这意味着淳安的农户满足自愿永久放弃现有全部农村宅基地、住房和其他附属设施实施异地转移集聚的条件,即为置换对象。

  在走访枫树岭镇衍昌村杨家山自然村时,遇见了村民汪石洪,他正回村里办事。他告诉我们,他就是自愿永久放弃了老家的农村宅基地,一家三口搬移至千岛湖镇丰家山小区的。

  “孩子要去县城读书,我们夫妻也在县城打工,家里的老房子一直空着,得知宅基地置换有补助后,我们2011年就报名了。老家宅基地面积有330多平方米,当时补助3万元左右,房屋及附属设施有410多平方米,补助8万元左右,加上一次性资金补助家里每人1万元,共获补助14万多元。后来转移到丰家山,置换一间88.52平方米的新房。”汪石洪跟我们详细地算了他们家的一笔账,颇为满意。

  据了解,2011年到2013年,通过合理利用宅基地,淳安共建成了30个中心村、47个精品特色村,有1576户5320人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异地转移,补助资金达8349.15万元。

  宅基地补助包括放弃的全部原宅基地、住房和其他附属设施面积(以权证登记为准),按9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原住房(以权证登记为准)按建筑面积、房屋结构、使用年限分别按200-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另外,对因生产生活条件限制不具备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转移集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向就近保留居住点梯度转移安置的,每个搬迁人口给予1万元的补助,但不再享受农民转移集聚三项补助政策,且原住房、宅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应自愿放弃。

  从2011年开始,截至今年8月,全县30个中心村、47个精品特色村,累计拆危拆旧房屋腾退占地面积达到28万余平方米,农民异地转移宅基地置换腾退宅基地17万余平方米,有偿使用和退出补偿费用共计16579万元。

  县农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坚持‘转移农民、减少农民、经营农村’的理念,推进农民置换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安置房。让更多的农村人像城里人一样生活,拉近农村和城市的距离。”


浙江日报 经济·潮生活 00010 淳安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 2014-12-05 3715607 2 2014年12月0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