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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86岁的离休干部王为秀——

亲历首部宪法起草

  记者 黄宏

  “即使对个人生活来说,宪法也非常重要。”见到86岁的王为秀老人时,正值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前夕。对宪法,他有着特别的感触。

  1954年9月20日,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的1226名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在杭州起草,1946年参军入伍的王为秀,是当年负责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

  现在,王为秀还记得毛主席是1953年12月到杭州,“只知道主席住在刘庄,其他就不清楚了。”直到后来,王为秀才知道,毛主席来杭州,是为了制订新中国首部宪法。

  渐渐地,因为保卫工作的需要,王为秀知道一个更神秘的地方:北山路的一个别墅群,他常去的,是30号楼。在那里,他看到了田家英、叶子龙,还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毛主席。

  1954年3月,几易其稿,宪法草案终于出台。1954年6月,宪法草案在报纸上公布。

  后来,王为秀被调到绍兴县公安局工作,开始参加具体案件的侦破,越来越感到法律对普通人生活的重要性。十年浩劫开始后,对宪法的重要性,王为秀的感觉更加强烈。当时那种人人自危的氛围,至今仍然给他留下深深的印象。

  “不仅我保卫过的很多领导,就连我自己也遭到批斗。在那个时候,我才真正明白,法律尤其是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对一个国家、对每个公民的重要性,就像定海神针一样。”

  1982年,现行宪法公布,当时全国各地都派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宣讲宪法。

  当时已是绍兴地区公安处副处长的王为秀,每次到基层检查工作,都会告诫民警一定要学习宪法,依法办事,“正是有了那么多的亲身经历,我才深切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重要性。”

  如今,王为秀已从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离休20多年,有关宪法和法律方面的新闻,仍然是他关注的重点,还时常会做一些记录。

  “设立国家宪法日,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一定要告诉大家,宪法非常重要,依宪办事非常重要,千万不能忘了这一点。”老人语重心长地说。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亲历首部宪法起草 2014-12-04 3714757 2 2014年12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