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扩容
本报宁波12月1日电 (记者 刘乐平 通讯员 江赟 朱菁) 今天上午,一票来自美国的线性低密度聚乙烯抵达上海外高桥港区,这批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共计20吨,货值约人民币48万元。位于武汉的货主,为了方便报关,选择在武汉海关现场业务处进行申报。收到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后,宁波海关的审单关员仔细审核相关信息,轻点鼠标,完成审结,信息流转到远在八百公里以外的武汉海关通关现场。
记者从杭州海关、宁波海关了解到,继今年9月22日长三角地区5个海关(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率先启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12月1日,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将推广至整个长江经济带沿线海关,长江中上游的7个海关(南昌、武汉、长沙、成都、重庆、贵阳、昆明)也将加入其中。为此,海关总署特别成立了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联合应急协调中心。宁波海关审单处仍将继续作为除上海、南京以外的三个审单分中心之一,承担整个长江经济带12个海关共32个商品章节的进出口报关单专业审单工作。
据了解,随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扩容,标志着长江全流域将实现“12海关如一关”。据杭州海关介绍,长江经济带报关单占全国海关报关单总量的近一半,区域内进出口货值占全国总量的41%,其中,长三角海关货值占全国总量的37%。海关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的目标是形成“多地可通关、多关如一关”的通关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