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22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下午3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年12月22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12月23日上午9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4日下午3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地块报名截止时间至2014年12月31日下午3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
七、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3%土地契税。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 (0572)5021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 系 人:国土局 王先生 郑小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 号:1205290009000097014
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4]42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不足三家转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1日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付款时间 | 规划要求 | 其他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AJ2014J-143 | 开发区(递铺街道)浮玉路西侧车汇路南侧地块 | 浮玉中路西侧清远路东侧 | 27392 | 批发零售 (汽车4S店) | 40 | 850 | 4120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出让金 | 1.3~1.4 | 不大于45% | /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AJ2014J-145 | 开发区(递铺镇)2013-55-1地块 | 浮玉中路西侧车汇路北侧 | 23479 | 批发零售 (汽车4S店) | 40 | 720 | 3560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出让金 | 1.3~1.4 | 不大于45% | /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