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履行能源监管职责,畅通社会与公众监督渠道,国家能源局决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将“12398电力监管热线”更名为“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2398热线更名后,受理范围由原来的电力监管投诉举报扩大到包括电力在内的整个能源行业,涉及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能源监管投诉举报。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能源企业侵害其合法权益或存在违反能源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均可通过12398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箱(12398hzb@serc.gov.cn)进行投诉举报。
三、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负责管理浙江省12398热线,依法受理和办理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通过12398热线提出的属于能源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事项。
四、12398热线工作时间设座席值班,其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使用电话数字录音系统接听。
五、投诉举报事项自接受投诉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举报人(非具名举报除外)是否受理;自受理投诉举报之日起60日内告知投诉人、举报人(非具名举报除外)处理结果。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12398热线更名公告
欢迎拨打能源监管热线:1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