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百态
受人请托收贿赂
东阳市财政地方税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斌,日前因犯受贿罪被东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经查,2008年3月开始,林斌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请托人所送钱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392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利用职务谋私利
嵊州市下王镇原副镇长张金贤因犯受贿罪,日前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据指控,2006年至2014年,张金贤在先后担任嵊州市里南乡副乡长、下王镇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5000元。
大肆敛财难逃脱
桐乡市濮院镇农经中心原主任倪桂泉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开庭审理。经查,2009年至2013年,倪桂泉利用分管濮院镇农业经济中心农业工作或全面负责该中心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种植户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91000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开庭时,濮院镇的40多名中层以上干部观看了此次庭审过程。
网络赌博悔已迟
嘉善县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魏塘街道虹桥村经济合作社原出纳吴斌有期徒刑9年。法院判决认定,吴斌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人民币155万元,用于网络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