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门口走向新生
——我省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纪事
本报记者 吕玥 通讯员 李爽 陈卓
有一群人,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与普通人一样学习、工作,但他们的身份却是罪犯。
与监禁不同,他们接受的是大墙外的刑罚,即社区矫正。
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省份,我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10年,已依法解除矫正13万多人,再犯罪率为0.1%。
这个数据怎样实现,又意味着什么?这些人生的迷失者,又是怎样走向新生?
亲情:浪子回头金不换
“奶奶,这饺子味道怎么样?”
“嗯,非常好吃,谢谢你们!”
近日,在德清县振兴社区三楼活动室内,德清县晨曦社会工作服务社的社工们,正带着小伟、小新(化名)等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关爱老人、情系夕阳”包饺子活动。
他们发挥各自特长,剁肉、洗菜、包饺子……有车的还自告奋勇接送老人,“一大家子”其乐融融。社区矫正人员小伟说,听到老人的真心感谢,心里十分温暖。这样的活动让社区矫正人员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服务社会,也让他们的内心受到很大触动。
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也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根本保证。为破解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人手少、任务重、专业力量薄弱、矫治质量不高”等问题,2013年2月,德清县司法局在全省率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社工组织服务引入社区矫正工作。目前,该局已引入3个社会工作服务组织、22名专业社工,得到了服务对象及其亲属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社区矫正的预期目的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于2012年6月1日搭建归途心理工作室服务平台,已先后开展心理辅导、志愿服务等活动50次,累计服务达807人次。
同时,我省已建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两万余个,覆盖率达到94%,使社区矫正工作前哨延伸到村居(社区),发挥了帮教帮扶和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在这支帮扶大军中,志愿者们也是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全省共有54585名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奋战一线,为每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矫正小组;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团省委等10家单位部署实施“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充分运用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力量,组建2500多人的“社区矫正阳光志愿者”队伍,先后对3000余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专业化、项目化结对帮教活动;鼓励社会组织为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咨询、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就业指导和困难帮扶等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帮教:规范执法戒恶习
刷指纹、脸部扫描……日前,在温州市瓯海区仙岩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小王正在一台仪器面前报到。这天是社区矫正人员来该所进行日常报到的日子,大家纷纷来到一台设备前,完成上述“规定动作”。
该所工作人员介绍说,这套系统已事先储存了相关社区矫正人员的指纹和脸部信息,通过“指纹+面部”识别双重认证机制,可以实现社区矫正人员日常报到、学习劳动、请销假等工作的电子化管理。如发现矫正人员未按要求及时报到的,系统还将自动向工作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发出警示,并自动判定违规情节,提示工作人员采取措施,有效克服了传统工作模式费时费力以及“人情执法”等弊端。
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有苍南县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的操作平台。每天,通过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的大屏幕,观察辖区内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是苍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每天的“必修课”。
技术的不断进步,实现了社区矫正由“人防”向“技防”的有效转变。据苍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胡潮溪介绍,成立于2013年3月的苍南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是我省首个县级社区矫正信息监管指挥中心。
该中心占地约150平方米,设有服务大厅、档案室、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以“监管、教育、帮扶”为工作目标,形成了登记分流、接收解矫、系统监管、文书制作、统计送达等 “五位一体”的工作格局。该中心的成立,有力地推进了该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规范化、管理平台联网化、警情处置常态化。
据了解,温州市自2006年在瓯海区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844名,目前共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7057名,约占全省的六分之一。在传统管理模式下,庞大的社区矫正人员群体给这项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但温州的成绩单依然亮眼:2013年该市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1%,并且连续3年没有发生严重刑事再犯罪。“技防”、“人防”并举,为社区矫正提供了有效保障。据省司法厅相关工作部署,我省已于今年6月实现了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在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全覆盖,借助科技手段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的规范化水平。
管理是矫正基础,教育是治本之策。近年来,全省各地围绕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方式也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在三门县社区矫正教育服务示范基地,占地约30000平方米的基地里,教育室、心理咨询室、谈话室、档案室、过渡安置室等一应俱全。在这里,社区矫正人员除了可以聆听报告会,还可以观看法律讲座、宣传片,开展公益劳动、心理矫治等。通过劳动和学法,社区矫正人员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犯罪心理和不良恶习也得到有效矫正。
而在2013年1月建立的玉环县社区矫正中心(玉环县法制教育中心),该基地的警示墙、法治史长廊、法治文艺创作展览室等场所也别具特色。在这里,社区矫正人员可以从事公益劳动,接受法制教育、警示教育,进而端正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态度,增强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截至目前,该县已组织全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公益劳动2854人次,集中点验教育1077人次,集中学习487人次,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活动8次。
回归:走出低谷返正途
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来说,犯罪后就进入了人生的黑暗期。在他们人生的最低谷,是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专管员给他们带来了“一缕阳光”:他们在矫正期内打工、创业,有的还娶妻、买房。这些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却真真切切发生在我们身边。
日前,在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映月社区,全省首个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湛勇讲述了一个个生动的帮扶帮教故事。
诸锡龙(化名),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假释出狱后,映月社区帮其办理了低保,但由于一时无法适应社会,他平时总是足不出户,沉默寡言,相当自闭。映月社区矫正工作站成立后,专管员的多次上门和心理医生的不懈疏导,打开了诸锡龙尘封已久的心扉。现在他会主动来社区矫正工作站和专管员聊天,脸上也逐渐出现了笑容。用他的话说:“社区矫正工作站已经成为了我的第二个家。”
每一位社区矫正工作者都是心灵的导师,他们付出艰辛,用真心和真情感化社区矫正人员,引导他们回归正途。
在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司法所的王瑞庆眼里,矫正人员也有人格。他们虽然触犯了刑法,但也需要得到关心和尊重。这种善待,更有利于他们的改造。因此,他在工作中从来不带丝毫偏见,用博大的胸怀去接纳他们,同他们谈心、交流。
在舟山市定海区,老检察官李培增受司法局聘请,成立工作室,重点帮教那些对矫正抵触情绪大、表现差、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较高和未成年的矫正人员。自2013年3月工作室成立以来,李培增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谈话教育130余人次,付出了巨大心血。
而在慈溪市,则活跃着一支“社区矫正乡音志愿者队伍”,每一名非慈溪籍社区矫正人员都配有一名“乡音”志愿者,对他们实行“人情化监管”。从2012年8月组建到2014年1月,全市共为323名非慈溪籍社区矫正人员配备了329名“乡音”志愿者。通过“乡音”志愿者的共同监管和帮教,非慈溪籍社区矫正人员安心工作生活,自觉接受社区矫正,遵守监管规定。
“近年来,社区矫正的技术手段越来越先进,但始终不变的原则是,人性化监管、融入式回归。”一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我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10年来的事实表明,这一没有围墙的刑罚执行方式大有可为。”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局局长徐祖华说,大批主观恶性小的轻刑犯在社区服刑,让他们保持正常的家庭和社会关系,有利其尽快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0年来,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76万人,依法解除社区矫正13.36万人,再犯罪率为0.1%,从未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大恶性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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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也就是不把犯罪人员监禁起来,是目前国际上普遍实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在我国,社区矫正是将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他们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从什么时候开始?
2003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当时确定北京等6个省市为首批试点地区。
2005年“两院两部”又联合发文,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省(区、市)。
2009年9月,“两院两部”联合下发意见,开始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效果如何?
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都能认真接受矫正,遵纪守法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的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绝大多数人员结束矫正后保持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