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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浙江记忆

打造农村特色的“处州民居”

丽水开展传统村落和民居研究,提供设计方案引导

  通讯员 季高峰 叶丽红

  本报讯 丽水市规划局遵照省委省政府“要加强村庄规划与农房设计工作,着手抓好示范村培育建设,积极推进村庄优化布局和农房改造”的精神,开展“处州民居”风貌研究,争取尽快推出一批农房设计图,并在每个县有一批样板房,以点带面推广打造处州民居风貌。

  丽水在1400多年的悠悠岁月中,产生和保留了大量的传统村落。这些阶梯式、平谷式、傍水式、台地式传统村落,既有高堂华屋、深宅大院,亦有小楼庭院、村居农舍,既有精美的雕梁画栋,也有古朴的土石建筑,完整地保存着“山水—田园—村落”的格局,传承着浓浓的农耕文化根脉,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建筑艺术、民俗风情和生态旅游价值。

  进行“处州民居”风貌研究,打造处州民居风貌,是乡村建设中的重中之重,融合现代生活功能和传统建筑风格为一体,既能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做出积极有益的探索,又能为美丽乡村建设增添一道最亮丽的色彩。让活在记忆中的千百年时光精雕细琢出来的村落文化延续下去。

  重塑民居风貌、打造美丽乡村,记住每段乡愁。为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高速(景区)沿线村庄改造力度,提供设计方案引导。通过对处州传统村落和民居的研究,分析与提炼处州民居的设计元素,整合资源要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让“美丽乡愁”这个特色各异而又心灵相通的符号,传达珍贵的记忆,让美丽乡村载动乡愁,成为丽水旅游品牌构建的“点睛之笔”。

  据悉,开展“处州民居”课题研究的方向是,标本式村庄保护(特殊意义古村落)、村庄更新改建、村庄新建迁建。委托市规划建筑设计院等,对丽水民居的历史、文化、环境、空间、功能、风格等多方因素,进行要素提炼,设计16套“处州民居”方案,按诗画田园、流水人家、静和山居3种类型,高度为2-3层,每类均有占地面积75、90、110平方米三种户型。同时向8县(市)征集设计方案,要求提供平地、坡地各一套方案。

  “处州民居”设计提出6宜原则:宜“乡”:符合当地人文特色;符合现代审美取向。宜“用”:顺应时代进程、生活习惯改变,新民居应考虑车库、网络和卫生设施提升。宜“地”:因地制宜、融合环境、适应生态。宜“廉”:造价控制、节能绿色、推广宣传。宜“活”:布局引导、实施手段、技术控制。宜“识”:构件化、装饰化、人类化。

  新处州民居风貌特征概括为:整体布局为村在景中、界面清晰。村落形态为因地就势、错落有致。院落格局为内井外院、房在绿中。建筑特色为傍水建筑、山地建筑、平地建筑。建筑细部元素提炼为6+X,“6”为坡屋顶、陶泥瓦、马头墙、木栏窗、石墙裙、色相宜(红配黄、黑白配);“X”强调的是巧装饰,要求结合各自文化特点,形成具有各自地域文化特色的民居建筑风格,体现“特色”的鲜明性。


浙江日报 浙江记忆 00012 打造农村特色的“处州民居” 2014-11-14 3691459 2 2014年11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