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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十项规定”促进村干部作风建设

柯桥村级招待费降八成

  编者按:村干部官不大,但地位特殊、作用重要。农村普通群众平时与村干部打交道最多,在他们心目中,村干部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绍兴柯桥区在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的基础上,出台村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规定”,严控公款吃喝,杜绝违规支出,值得点赞。

“十项规定”促进村干部作风建设

柯桥村级招待费降八成

  本报讯 (记者 陈志农 通讯员 何映红) 绍兴柯桥区福全镇富强村党委副书记何运海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因为一张180元的水果发票,被纪委要求“说说清楚”。

  富强村是福全镇的先进村,今年,富强村“五水共治”工作全面推开:生活污水集聚,自来水改造,6条河道全部清淤;5月,84套农民公寓建成分配……这些大事,都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一些妇女代表在会上起哄,要求何运海给她们买水果吃。事后,何运海按会议经费报销了180元水果费。

  柯桥区纪委电子监察中心在审查这张发票时,发现这笔资金明显违反了村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规定”,遂要求福全镇纪委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拟处理意见。最终,何运海自掏腰包付清了这笔费用。

  在柯桥,像何运海这样被要求“说说清楚”的村干部,并非孤例。漓渚镇一名村干部用公款买花木装饰办公室,被责令退还公款,1000多元的费用由村干部自己承担。安昌镇5个村配了多年的公车,全部被取消,每年至少可节省费用10万元……

  记者从柯桥区纪委党风室了解到,光9月的村级招待费专项督查中,被要求“说清楚”的,就牵涉到7个乡镇数十个村,金额最小的只有15元,最大的有一万元,大部分费用经调查不能报销,由经办人员自行承担。

  柯桥区经济发达,村集体经济实力雄厚,全区村集体经济光银行存款就达14亿元,一些村干部形成了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柯桥区今年多次突击检查酒店、农庄,发现机关干部吃喝风大为收敛,而村干部公款吃喝现象仍然存在。一些村干部认为,自己不是国家机关干部,“八项规定”管不了他们,因此公款照花,老酒照喝。同时,区纪委对近几年的来信来访进行统计时发现,约一半也是反映村干部作风和经济问题的。

  为此,今年7月,柯桥区纪委、组织部出台了村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规定”。新规包括:严格“三资”管理、严控公款支出、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工程招标等十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有非常具体可操作的细项。如严控公款支出方面规定,禁止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借开会、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或酒店、农庄等召开会议;禁止用公款向上级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卡)、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等;不得以办理公务(含接待)为名,用公款购买香烟、请客送礼或大吃大喝,违规支出不得入账,不得产生新的宕账。

  柯桥区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村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规定”公开承诺。全区359个村(居)干部签订了承诺书,并在村务公开窗里张贴,接受群众监督。

  村干部吃喝、公车私用等,这些过去在农村司空见惯的事,现在都成了违纪的事,一些干部还因此受到处理,这让老百姓感到很新奇,成为最近网上网下议论的热点。新迪埠村一位正在服务中心查询账目的村民告诉记者,过去总认为村干部贴出来的账都是可以报销的,对照“十项规定”,才知道好些是报不来的。

  而对村干部来说,也少了吃喝应酬之苦。新迪埠村党支部书记洪涛告诉记者,现在村里基本是零招待,实在要招待,也是把客人请到家里吃顿便饭。“过去干部下乡,都是在老百姓家吃,现在为什么不可以?”

  柯桥区纪委的统计资料显示,今年9月,全区村级招待费共14万元,与出台“十项规定”前相比,骤降八成。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柯桥村级招待费降八成 2014-11-12 浙江日报2014-11-1200007;3682939 2 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