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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今日温州·社会

规范问责程序 强化问责职能

瓯海推出问责案件审理制度

  区委报道组 黄松光 通讯员 葛海燕

  本报讯 《瓯海区纪委监察局问责案件审理工作办法(试行)》,近日正式出台。这是瓯海区为规范问责程序,保证问责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推出的新举措。据悉,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针对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问责案件中存在的定人定责定档不准确、不恰当和处理随意性等问题,瓯海区将问责案件纳入审理范围,并制定普通审理程序和简易审理程序。即被问责对象是有关组织或是副科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或问责处理涉及到被问责人岗位调整、职级变动、考核定档、待遇变化的问责案件,按普通程序审理,其余问责案件按简易程序审理。普通程序参照党纪政纪案件审理程序,从受理到归档,共13个环节;简易程序只设5个工作环节。

  瓯海区这次通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突出问责的时效性。首先实行“即移即审”办法,突出“快”字。《办法》规定,问责案件审理报告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问责处理决定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5个工作日内宣布,5个工作日内执行。对特殊案件,做到当日查当日问责处理。体现缩减手续,体现“简”字。《办法》规定,一般案件或从轻处理案件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时,调查部门可不用提供调查报告和错误事实见面等材料,无需提交区纪委常委会或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时,提前介入,体现“早”字。针对社会反应强烈的重大问责案件,调查部门可提请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审理,针对案件背景、事实、证据和责任认定、问责依据、问责档次等,及时提出审核意见,提高问责处理速度。四是“量身定制”,体现“活”字。《办法》规定,情节较重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问责案件可以简易程序审理,以提高审理效率;同时,简易程序审理时,发现应从重处理,且涉及到被问责对象岗位调整、职级变动、考核定档、待遇变化的,应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以确保审理质量。

  瓯海区通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问责的严肃性。根据案件事实、情节、性质,准确适用问责条款和问责方式,对问责人员定准、责任区分划准、处理意见做到问责合理,不存争议。注重执行“严”。《办法》规定,相关部门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问责决定书送达、宣布执行等工作。问责案件的质量和执行情况,纳入案件质量检查范围,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执行不力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权利更“明”,《办法》规定了被问责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申辩)。对于有时间期限的问责处理,被问责对象在受处理期间有表现良好的,按有关程序解除处理。


浙江日报 今日温州·社会 00019 瓯海推出问责案件审理制度 2014-11-12 浙江日报2014-11-1200012 2 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