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协议,
亵渎法治
最近,兰州部分超龄返聘的环卫工人很无奈,因为他们应单位要求,被迫签了一份“生死承诺书”,保证“在工作期间产生的一切人身损害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这个字一签,意味着这批城市美容师为了城市的正常运转,起早摸黑、风吹日晒,辛辛苦苦一辈子,到头来却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也得不到单位的保护,实在让人心寒!
对此,有关部门回应称:部分环卫工人已到退休年龄,依法必须辞退,而其中有些人因为家境贫困想继续从事环卫工作。为了呼应他们的需求,才作出签订这样一份协议的下策。
初听起来,这似乎很为环卫工人考虑。但在笔者看来,法律在有关部门眼里,其实成了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要辞退时,依法;签协议时,又完全无视法律的存在。这种做法,不仅是对依法行政的亵渎,也暴露出有关部门对普通劳动者权益的漠不关心。
虽然签承诺书只是个案,但环卫工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是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纸承诺,就像一面镜子,把环卫工人群体的生存现状鲜明地呈现在人们面前。
法治,应该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实际工作中,有关部门既要对各种各样的“生死承诺书”坚决说不,也要建立完善就业保障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为民生“兜底”。直白地讲,就是要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还要增强法治为民的意识。唯有如此,才能处理好基层工作中出现的一系列难题,让法治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