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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潮生活

记者亲历查处违规违禁渔具专项执法行动

为东海留下更多子孙鱼

  记者 祝梅 通讯员 徐文奇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一打三整治”行动,10月下旬,我省沿海4个地市同时启动了违规违禁渔具的专项执法检查,各地海陆联动,检查内容贯穿制造、销售和使用环节,到11月上旬,前期查获的地笼网等违规违禁渔具将进行统一集中的销毁。

  这几天,记者跟随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前往台州,亲历执法行动。

  有去无回的“地笼网”

  10月27日下午16时许:我们在台州三门县的健跳港渔政码头乘上渔政船,在港湾巡回。港口两旁有不少挨地的网,形似一连串的纸箱,稳稳地扎在滩涂上。

  “这个网叫做地笼网,是农业部明令禁用的13种渔具之一。”三门县渔政执法员毛华形告诉记者,这种地笼网的网口扁平、开口还特别小,再加上相连的两个网格网口方向不同,钻进去的鱼,都会像进入迷魂阵一样“有去无回”。

  为遏制过度捕捞造成的渔业资源衰竭,农业部规定了禁止使用的渔具,电脉冲、地笼网、密眼衬网等都属于禁用渔具,其中,大小鱼通吃的地笼网,正是“绝户网”的一种,极不利于鱼类子孙的繁衍生息。

  地笼网的禁令虽出,治理难度却非常大。我们将渔政船缓缓停在滩涂边,渔政执法人员站在船头,先要费力地拔起一根固定的竹竿,之后3个执法人员合力,才能拽起一张近6米长的地笼网。“你看这网眼。”毛华形伸出小指,网眼的边长不到1厘米。“这样一张网的售价不到100元,但就算是内行的清理人员,一天也只能清理50到60张。”他说。

  “我们前期已经清理了好几批,但地笼网还是屡禁不绝。”三门县海洋渔业执法大队副队长陈卫军说,地笼网主要出现在浅海、滩涂,也有少数人用于深海区,如果用在礁石周边等鱼类的栖息地或者是鱼群的回游通道,危害更大。

  在陈卫军看来,清理这些禁用渔具,关键还是要从源头进行管控,从生产环节切断地笼网的存在空间。“使用地笼网的人基本是到了深夜才来检查有没有网到鱼,我们也经常摸黑行动,抓到现行进行教育,但这个违规成本毕竟太低,需要管控的区域大、清理的难度大,只有生产这类禁用渔具的厂家停止制造,我们在海上的清网行动才能保证效果。”他说。

  老渔民收起“违规网”

  10月27日晚上20时许:健跳港口已一片寂静,林孝进的浙三渔00228船停在码头。林孝进的船是一艘灯光敷网渔船,主要靠使用超强灯光吸引上层海水中具有趋光性的鱼类。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他打开了全部的灯,霎时间,刺眼的灯光就将周边的海面映照到发白。

  “上面的灯一边40盏,每盏200瓦,水下每边还有13盏灯,其中12盏是2000瓦的,还有一盏500瓦。”林孝进接过渔政人员发给他的新通告,按灯光围(敷)网渔船的新规仔细算了算,总功率没超过300千瓦,单灯功率也没超标,但单船装灯数量限制在75盏,这个数量,他的船有点超了,“其实有些灯泡已经不亮了,不过既然有新的规定,我还是会拆掉一些的。”他说。

  除了禁用渔具的规定外,农业部也对实施海洋捕捞的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的最小网目尺寸进行了规定,虽然通过张贴公告、座谈等方式宣传,仍有不少渔民使用违规渔具。

  10月28日早上6时许,我们乘中国海监7038船出海巡查,历经近3小时航程,海监船在大陈岛附近遇到了浙椒渔78026船,船主柴先生配合了海监船的靠帮。这是一艘单拖网渔船,算上钢绳的话,整个网的长度接近150米。根据新的规定,单拖网的网囊,也就是网的最末底部,最小的网目尺寸为54毫米,越往上网眼应更大。

  “你这个网囊连眼儿都找不到了,比蚊帐还要密,还特别厚,小鱼小蟹也跑不掉了!”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谢加洪副总队长边拿着尺子量边跟老柴说。“休渔的时候我们都遵守规定不出海,现在不用这么密的网,根本捕不到鱼!”老柴的理由也很无奈,他说,周围一些捕不到鱼的渔民都换了这种细密的网,自己不换的话,更没有收成了。

  “你们要是换了这种网,别说现在没收成,以后也不会有收成!”谢队长说着,又跟老柴推心置腹地讲起了新规定。“这个规定我是真的不知道,这个网我回去就换,你这回不要罚我行不行?”老柴也接受了意见,“可以,但下回再碰到,可不能是违规的渔具了,不然我们就得扣油补了。”

  2014年6月1日到2015年5月底,全省范围内都将开展渔具更换工作,而各地的检查也将继续进行。据老柴说,换一顶单拖网的成本超过万元,之后,渔业部门还将进一步研究政策,鼓励大家及时更换。

  源头把紧渔具关

  10月29日上午:我们跟随台州当地的渔业执法部门和工商部门前往临海,对制造渔具的厂家进行陆上检查,到达桃渚镇时,几乎每家每户门口都堆着制网的原料。据了解,目前在临海的桃渚、上盘、杜桥等地,这样生产渔网的家庭式作坊有46家,是最主要的生产模式。

  在桃渚镇永兴村、临海迎宾定聪渔具的作坊里,几位老人正在织网。这个网看起来跟前天我们见到的地笼网长得几乎一样,但开口处较大。老板骆朝宝告诉记者,这个笼网并不是滩涂常见到的那种禁用的地笼网,而是供应养殖户使用的。

  “这种网笼主要是用于青蟹、白虾的养殖,尤其是清塘的时候特别好用。”骆朝宝说着拿出了自己的销售账单,这上面的销售记录写着,自家制作的网销往“兆兴”、“台天”、定山等地,他告诉记者,自己并不直接销售,主要按订单制作销往厂家,而他的记录也基本上是自己看懂就行。经过反复确认,骆朝宝所写的销售地实际上是绍兴、天台和定山,而台账也主要是记录了日期和销售数量,每年售出近7000张。

  “像骆朝宝这样还有销售记录的家庭作坊已经是不错了。”台州市海洋渔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庞虎林说,虽然陆上的整治得到了工商部门的配合,但家庭作坊本身的记录并没有明确规范,在追溯厂家的时候,仍有许多不便。

  同时,执法部门也承认,这种类似地笼网的渔具目前仍被列入禁用渔具的范畴,这个规定针对的主要是海洋捕捞以及浅海、滩涂等沿海开放式养殖水域,对养殖领域并没有规定,针对养殖户的需求,这些规则还要细化。

  在临海市翰宇渔网厂,经过测量,厂里所生产的用来捕蟹的流刺网网眼均大于110毫米的尺目标准,直接销给台州的渔民。“现在的渔具生产仍存在小、散的现象,就算我们要组织大家更换渔具,在去哪儿换渔具的问题上,仍没有一个较为定点的、可以保证标准的生产场地。”庞队长说,在规则细化的同时,他们也希望进一步完善整个流程,真正实现全程管控、标准生产和使用,从而更好地引导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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