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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新浙商

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小微

  本报讯 (通讯员 洪颖) “现在房租、人工等成本高,每月能少交800多块钱的税,对我们帮助很大。”最近,在下城区从事化妆品零售的陈女士看到国税局发来的微信非常高兴。根据国务院批准,从今年10月1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只要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都可以免缴增值税和营业税。为确保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优惠政策,杭州市下城区国税局第一时间依托国税网站、微博、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把最新税收优惠政策送到小微企业。

  据初步估算,此次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后,每年将再为下城区小微企业减税1200余万元。再加上此前税收优惠政策,总体来看,该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微企业月均达1.1万余户,占全区小微企业户数的54%,预计年减免增值税税额将达到5500余万元,将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经营压力。


浙江日报 经济·新浙商 00010 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小微 2014-10-31 3674294 2 2014年10月3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