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聚焦
●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摘自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所有行政行为都依法办事、程序正当。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要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筑牢法治“篱笆”、遏制权力“越线”。
——摘自李克强在国务院党组会议上的讲话
●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摘自张德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上的讲话
●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我们必须始终做到冷静清醒,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信心决心。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谁在这样的形势下仍敢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就要为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
——摘自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