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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富阳出台户口迁移落户新政

大学生户口可回迁农村

  记者 黄宏

  本报讯 大学生农转非后,有部分人仍然希望把户口迁回原籍农村。作为全省11个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之一,富阳市近日出台关于户口迁移落户的新规定,解决了历年来群众反映突出的大学生回迁原籍农村等问题。

  以往,原籍在富阳农村的大中专毕业生,因就读大中专院校(技校)把户口农转非后,就无法回迁原籍农村。

  如今,根据富阳的新规定,1995年及以后从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肄业、结业),原籍在富阳市农村,因就学户口迁往城镇,现要求返迁农村,而且农村有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所,迁入地行政村及乡镇(街道)同意接收的毕业生,除已被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录用,或本人及配偶已享受房改、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落户村集体户,户口性质不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按现有直系亲属户口投靠政策办理。

  记者从富阳市公安局了解到,户口回迁之后,户口性质仍然维持不变。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如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等,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大学生户口可回迁农村 2014-10-24 3666276 2 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