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珊瑚大盗落网记
涉案总价值289万元
本报台州10月21日电 (通讯员 胡穹 范迦溢 记者 翁浩浩) 红珊瑚,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水生动物,任何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红珊瑚及其制品行为,都属于犯罪。但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这些“深海精灵”。
今天,因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福建人梁某等13人被台州市椒江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6年不等,其中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5万元。
今年7月,浙江海警成功侦破全国海警首起多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查获红珊瑚7.2395公斤,总价值289万元,抓获犯罪人员13人。
去年底,福建人梁某通过朋友介绍,联系上宁波人金某。两人在象山高塘岛乡牵头共谋,各自招兵买马,逐渐形成一个13人的犯罪团伙。今年4月,一艘渔船从高塘岛码头出发,闯入红珊瑚生长较多的东海某海域,大肆捕捞。4月19日,该船被正在海上执勤巡逻的中国海警执法船拦下。执法人员觉察梁某闪烁其词,又无法对涂改船号作出合理解释,立刻对该船进行检查,在驾驶台查获多个疑似红珊瑚。随后,办案民警又在船前甲板、驾驶室、休息舱等多个隐蔽处发现7个疑似红珊瑚。
经过细致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还交代:大量红珊瑚藏在船生活区中部底下的废旧油料暗舱中。经查明,4月初至4月19日,该团伙在我国东海海域非法猎捕各类野生珊瑚约20.9358公斤。其中红珊瑚7.2395公斤,石珊瑚13.1073公斤、角珊瑚0.045公斤。经台州市椒江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珊瑚总价值289万元。
民警发现,该团伙最大“股东”金某没有落网。经过明察暗访,民警发现金某藏身于象山高塘岛。5月12日,5位民警悄悄赶往高塘岛,将金某抓获。
至此,这个非法捕捞红珊瑚团伙彻底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