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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舟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履行两个责任 推进反腐倡廉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彭定友

  本报讯 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反财经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日前,该校党委书记、校长(院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舟山市纪委认为,该校党委书记、校长(院长)作为“一把手”,没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舟山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为新区建设营造好环境。早在半年前,各县(区)和76家市直部门全部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部分“一把手”还到市纪委报告履职情况。报告主体责任要实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要具体、纠正“四风”问题举措要切实……在舟山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汇报会上,市纪委的点评和要求,让“一把手”们感受到沉甸甸的责任。

  舟山市各级党委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主要责任和根本任务,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市委建立情况通报、沟通联系等制度,定期了解各项工作的情况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完善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各县(区)还通过约谈、述职、签字背书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对落实责任制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格执纪问责。今年以来,舟山对22名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几个月前,舟山市蓝焰燃气有限公司普陀销售分公司被举报故意刁难用户,致使一天然气改造项目工期延迟。市纪委调查核实后,责令“蓝焰”行业管理责任单位舟山市住建局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同时举行专题质询会,请效能监督员向市住建局“一把手”发出质询。在面对面的质询中,市住建局作出了办事服务中力争做到急事急办、即知即办、限时办结的承诺。

  市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着力抓好作风建设、惩治腐败和权力监督制约等,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种好“责任田”。今年以来,市纪委约谈市管领导干部80余人,还出台新区(市)属单位“一把手”实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通过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

  在案件查办和正风肃纪时,舟山纪检部门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加强对新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廉洁效能督察。截至8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8件,同比增加37.5%,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116起,处理党员干部167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


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履行两个责任 推进反腐倡廉 2014-10-21 3658089 2 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