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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决定民族前途命运的历史跨越

——从时代坐标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使命与挑战

  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

  新华社记者 郭奔胜 杨维汉 肖春飞

  秋天,总是充满收获和喜悦。

  历史的指针走向又一个重要时刻——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将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行进在现代化征程中的中国,到了关键一跃的历史节点: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还有6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5年。

  这是决定民族命运的历史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中国共产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必须走依法治国之路,才能完成这一艰难但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

  改革开放:

  法治引领破障闯关

  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伟大历程中,中国法治建设始终砥砺前行,一件件法律从无到有,把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铭刻在光辉的法典之上。

  改革开放之初,引进外资任务紧迫,当《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颁布时,世界为之一震。我国外资立法逐渐完善,最终建立起以三个外资企业法为主干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之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改革成果和发展目标在最高效力的法律中得以确立。

  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加入WTO,国家在投资领域清理了2000多个法律文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规则对接,以法制化的方式进一步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新优势。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说:“一直以来,我国法治探索既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又推动了改革开放,难度不亚于改革本身!”

  回溯中国30多年改革开放和快速增长历程,法治建设始终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保驾护航——200多部现行有效法律、700多件行政法规、近9000件地方性法规……

  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确立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一系列重要制度,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治根基。

  改革开放越往深处发力,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就越显紧迫!当前,中国改革面临“啃硬骨头”、打破利益藩篱的严峻挑战,必须大刀阔斧,才能凝聚更大社会共识、调动更强社会合力。

  今年9月29日,新一轮改革重要试验田“上海自贸区”迎来了成长的周岁;不久后,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全面深化改革一揽子方案也将实施一周年。

  运行一年来,上海自贸区内企业新增1.4万家。“亮丽的成绩单”让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打开了话匣子。他首先谈的不是经济而是法治,“在相关法律法规‘暂时调整’的保障下,自贸区的各项改革得到了市场和企业的认可。”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自贸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自贸区改革更加注重法治思维。

  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的制度建设总体状况有了很大的不同——以前很多方面没有法律,无法可依,需要边改边立,现在的情况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已经有法可依。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这次授权开创了司法领域进行“试验性立法”的先河。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如果要说前30多年的法治发展和当下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建设需求有什么不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最大的不同在于,今天法治应成为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器’。”

  李曙光认为,在政府与市场两者作用不可偏废的情况下,更需法治之脑去控制政府与市场之手,弥补它们的失灵现象。更重要的是,随着未来经济社会良性发展,法治将在中国市场经济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是最大的实践。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说,“从改革开放中走来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面临全面实施的重大窗口期。”

  全面小康:

  法治铸就公平正义

  曾经的湖南省蓝山县毛俊村,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法外之地”:村霸横行、帮派林立、宗族势力各据一方。如今,用“国法村规”取代“江湖规矩”,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村民观念和村里风气发生了根本变化,成了让周边乡邻羡慕的平安、富裕的小康村。

  由乱到治,在现任村支书廖仁旺看来,这是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结果。这个村的变化是一个因“依法善治”而走向小康的时代缩影。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法治护航下,中国人迈向小康的步伐坚定而自信——

  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国家根本法;2007年,物权法施行,对公、私财产权利作出法律规定;2011年,国务院颁布新拆迁条例,切实保护公民财产……

  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越是临近,人民群众对依法保护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是热切。

  现实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屡禁不止……司法执法机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成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大期许。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维护公平正义的改革已在破题。今年9月,上海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中国首批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接受任命。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真正实现权责一致,才能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使司法切实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

  不止是司法保障层面,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都需要通过法律“落地”,照耀公平正义之光——教育、住房、养老等社会领域的权利获得更充分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直接关系生命健康的权利能够更充分实现……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依法治国,人们不会只看制定了多少法律,更看你落实了多少。如果法律只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不落实到行动中,那就谈不上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全社会尊重法律、信仰法治、全民守法的共同价值追求——

  改革开放带来了全社会法治意识觉醒,然而依然面临“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法与情”、“中国式权与法”等法治建设困境;依然面临着一方面埋怨别人不守法,另一方面自己却不自觉地违法;一方面渴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利益,另一方面却担心法律限制自己自由。

  良法善治并非遥不可及。近年来,我国成功依法治理酒驾就是力证。李林说:“这几年我国酒驾治理比较成功,法律一旦动真格,执法机关全面深入执法,公民发自内心重视,违法行为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人民追求安定、和谐、幸福生活的脚步一刻不曾停歇。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是小康社会的题中必有之义。

  上海金山区枫泾镇“故事大王”唐秀芳,被当地群众称为“普法达人”,她非常善于总结农村中的真人真事,先后创作了一系列有关农村题材的法治故事。村民们都说,听唐秀芳讲故事,好比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记得牢、用得上。

  张文显说:“小到文明出行,大到依法治国,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让“法治”成为全体中国人的最大公约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价值指引!

  执政能力:

  法治领航中国未来

  中国之事关键在党。历史实践反复证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大力建设法治中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担当的时代使命。

  面对法治建设新征程,执政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历史跨越!更标志着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2013年2月23日,元宵节前一天,在北京中南海,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回望历史,执政党依法治国的轨迹清晰可见——

  在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上,十六大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报告深刻阐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十八届三中全会更开启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阶段……

  当前,国家治理和依法治国进程处于重大历史关口——

  从文明进程看——法治建设水平和制度创设能力是一个国家外树形象、内聚民力、永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文明国家的崛起和制度成熟定型,从未离开过法治能力的彰显。

  从历史方位看——中国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点,培育制度优势、建设法治文明是复兴之梯、崛起之魂。

  从现实挑战看——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亟须凝聚共识、建立诚信、维护权利,法治建设亟待加强,国家治理能力亟待提高。

  法治中国建设之路还有很多关隘要闯。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衡阳市在差额选举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迷恋“权力至上”;“拍脑袋就干,掐腰子就上”以及“大包大揽”依然是惯用的决策方式。从不善法治、不会法治、不敢法治到将“依法治国”理念融入具化执政行为之中,还存在不小差距。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蔡霞认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强、法治思维不彰、法治能力不足,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大制约因素。

  中国共产党历来有勇气、有智慧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今年9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中国共产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径越发清晰——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当前,简政放权,政府权力“瘦身”,职能定位更清晰;建立权力清单,清晰划定行政权力范围,激发市场活力;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制度反腐迈出重要步伐……用改革的办法和法治的思维规范权力运行,清洁党的肌体,提升执政能力。

  引领中国改革发展、化解当下社会复杂矛盾,必须紧紧依靠法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国之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乎改革全局,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民族前途命运。

  新起点再跨越。在这个秋天,对美好未来锲而不舍的中华民族必然会奏响铿锵有力的法治时代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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