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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新退市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 赵晓辉 陶俊洁) 中国证监会17日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这意味着中国股市将开启新的退出通道。

  新版退市制度提出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严格执行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并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违法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市场反映强烈的两类违法行为,退市新规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上述两类违法行为的,如果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这意味着从11月17日起,如果上市公司被证监会发现有欺诈上市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那么就面临退市风险。欺诈上市一旦认定,并由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股票将暂停上市,并由交易所在一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说,健全完善退市制度,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提高市场有效性,并有利于培育理性投资的股权文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他说,证监会将指导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严格落实退市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退市制度的规范要求,切实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分析人士认为,在一个成熟的市场里,退市不过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在A股市场,退市却成为“老大难”,严重威胁着市场的健康运行。如今,新版退市制度出台,为退市给出了更加明晰的标准和机制。

  股票市场进入有门槛,退出亦当有标准。如果一个市场只进不出,自然就失去了生态平衡。那些靠欺骗进入市场的企业堂而皇之地存在着,那些ST企业还由于可能被注资而成为热门股票。由此产生的就是令人头疼多年的“价格扭曲”“垃圾股炒作”等不合理现象。

  伴随着新版退市制度的实施,在刚性标准之外,必须发出严格落实的信号。让利益相关方不再心存侥幸,让市场有明确的退市预期,把没有特例的退市制度执行到底。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5 证监会公布新退市制度 2014-10-18 3659253 2 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