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拆违,共筑美好家园
——“法治浙江”建设八周年纪事之二
本报记者 余勤 通讯员 周旻澍 李刚
政善治,事善能。
这些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社会转型利益诉求多元多样,但浙江一直保持“以稳定保发展,以发展促和谐”的良好局面,尤其是“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推进有序有力有效,既利大局,又惠民生。
产生这一喜人现象的奥秘何在?
熟悉浙江的人们都知道,浙江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一直离不开法治的护航,尤其是“法治浙江”建设8年来,浙江上下始终致力于探索与实践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步实现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理念、做法和机制的全面“转型升级”,使政府与社会做到互融共进,使和谐善治的美好家园离我们越来越近。
一个村和150亩违建——
变传统管理为依法治理
9月26日下午,温岭市温峤镇上街村经济合作社首期7幢工业标准厂房工程开标项目签约。
在温峤镇的上街区块,绵延近200米长的地段,曾是五金制造类企业的聚集地,大大小小105家企业,大多是违法建筑。
“甚至连路边的电线杆都被圈了进去。”温峤镇副镇长应文明说。从温峤镇的留档照片中,我们看到了昔日的景象:建筑参差不齐,大部分屋顶是蓝色铁皮,不少已经生锈。
“以前这里的建筑很杂乱,你搭我建,没有规划,非常难看,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应文明介绍,因为大多是“低、小、散”企业,管理不规范,除了安全设施不达标外,污水乱排放、垃圾乱倒现象比比皆是。这一区域曾经是温岭市“三改一拆”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
“我们去劝阻,人家根本不理你,一两天搭建起来的房子,就再也拆不掉。”村党支部书记程锦云决定“让规章制度说话”。
今年3月,依据《村民自治章程》,上街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终止相关合同,收回土地,并通过了“自行拆除、村委会协助拆除的补贴方案”。拆不掉的,向政府申请依法强拆。土地承租人也是乡里乡亲,眼见集体表决了,拆违已成了定势,只好想办法搬迁挪地。很快,全村150亩违法建筑被悉数拆除。
拆出来的空地如何再利用?村两委决定,同样依据《村民自治章程》进行集体商议。有的村民建议将土地卖了,有的建议村里自己盖,但也有人担心,万一村里出钱盖了房子没人租怎么办?村监委主任林根友说,“光是讨论这几个问题,村民代表大会就开了四五次。”而这些分歧,在三番五次的村民代表大会上提交讨论后,最终有了结果。“村民一致决定,村里自己想办法,将房子盖起来,再出租出去。”村民许雪林说,这样对全体村民都有好处,村集体增加了收入,环境也会好起来。
社会治理的过程,就是转变理念,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而这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
回眸“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牵动全省千家万户的重点工作,自始至终都高扬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鲜明旗帜。各地把推进各项中心工作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通过研究和解决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方面的相关问题,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这样的做法创新,人们已经习以为常:6年前发轫于舟山市桃花镇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如今已在全省遍地开花,形成了“融管理于服务”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每个重大项目上马前,都要成立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小组;网络问政、党员干部开微博、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等善待、善用、善管互联网的做法,得到广泛应用。
这样的姿态转变,人们已经屡见不鲜:一个个机关、企业、基层公益法律顾问团组建起来,无偿提供法律论证、风险预警、协议起草等法律服务,深入各个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和环境风险评估;一位位村(社区)法律顾问、老娘舅,深入群众化解矛盾。
“社会治理归根结底是通过法治,实现对人的服务和管理”——从传统管理到现代治理的理念重塑,让正在浙江大地上悄然进行的各种探索,于无声处成为凝聚民心、服务大局的不竭动力。
一条河和一份“三包”协议——
变“管”字当头为服务先行
沉甸甸的丝瓜挂满了藤架,灰白色的水泥地干净整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镇北村周美全家的小院,离水波粼粼的田洋浜仅几步路的距离。
将房屋四周的垃圾清扫一遍,是勤快的女主人每天必做的工作,“都签了字的,就要说到做到。”4个月前,周美全家和村里签了全民治水“三包”协议书,虽然只是一张轻飘飘的纸,但在周美全一家看来,是一份沉甸甸的承诺和责任。
作为试点,今年6月,周美全等镇北村的中心户与村里签订了全民治水“三包”协议书。清水河道建设不再只是政府的事,每户村民都有责任做好房前屋后、门前河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清除乱堆乱放、乱倒乱排、乱搭乱建等现象,村里组织人员定期检查。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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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一改变,最高兴的是镇北村党总支书记朱元忠。“从过去的行政命令式到现在的相互合作,一句话,政府的角色变了。”他介绍,今年初,新丰镇开展违法猪舍拆除行动,借着这股东风,全村给田洋浜来了个大扫除,一下子打捞了10多车、20多船垃圾,淤泥也清了一遍。“浜里居然有那么多垃圾,大家都吓了一跳。”
短短三四个月,田洋浜的水渐渐恢复了生气,一点点干净起来。前些天,还有村民捕到一条1公斤多的鲤鱼。河水干净了、空气好了,村民们尝到了“五水共治”的甜头。当村里推开全民治水“三包”时,村民们纷纷爽快地签了字,“听说这次治水,政府花了不少钱,说到底,治水最受益的还是我们农民,河浜好不容易干净了,可再不能像以前那样往河里乱丢垃圾了……”
从过去政府大包大揽,到凡村(社区)自治事务放手让其自主管理,政府部门则加强服务指导;从以强制、处罚为基本手段,向注重采用说服、指导、协商、对话等维护相对人尊严的方式转变,社会治理的面孔早已不是冰冷的“惊堂木”。
去年开始,我省从上到下启动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责任清单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和社会活力的加法。
走进海盐县江渭村,村办公楼前的告示栏里,贴着两份清单:《江渭村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生态治理事项》、《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环境综合治理职责》,引来村民驻足观看。
记者在清单上看到,一些政府部门的事项,明确被“清理”出村,而一些本属于村委会和村民自治的事项非常明确,比如生活垃圾处理、农业技术推广、古村落保护等。海盐县民政局社会工作科科长周玲说,社会治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但政府不能越位、错位、缺位,这两份清单厘清了“行政权力”和“自治权利”之间的界限。
在社会治理创新的时代底色中,厘清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利的界限,正日益成为我省引人注目的一道亮色。
10个人和370多家企业——
变政府包揽为民间发力
10个人服务370多家企业、9万余名职工,看上去似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然而,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大港社区做到了。6年来,企业对社区服务满意率年年居高不下,且没有发生一起群体上访事件、严重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小马”拉“大车”,谈何容易?“我们的诀窍是:培育社会组织,搭建公共平台,实现社区自治。”社区党委书记朱红明说。
10个人,力量毕竟有限。可是借力发展,情况就大不相同。
社区邀请企业家、热心职工成立了“和谐共建理事会”,让人人都成为管理员。公交站点设在哪家企业门口最合理?职工辞职带来劳资纠纷怎么办?乱丢垃圾的不文明现象频发怎么处理……这些难题在和谐理事会介入后便不再棘手。
社区趁热打铁,发展了大港企业联合会、志愿者服务站等33个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大港爱心基金、帮困基金、爱心超市……社区爱心服务平台常年为困难职工提供帮助;大港课堂、空中课堂、流动课堂、微型课堂……社区职工培训服务平台,让中小型企业省力省心;大港人职工艺术团、流动图书馆、流动舞台、企业文化俱乐部……社区文化活动常年不断,红红火火;外语翻译组、爱心缝补组等志愿者随叫随到,为企业、职工提供便利……
众人拾柴火焰高。困扰社区的“老大难”问题一个个迎刃而解。过去,大港社区乱扔垃圾的现象一度严重。大港社区成立文明劝导员队伍,发动园区所有企业共建文明。企业以周边道路为责任块,轮流组织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到马路上进行文明劝导,及时劝阻乱扔垃圾、乱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现在再去大港看看,各条街道、河流干干净净。
基层治理创新尽管碎片化、局域化,但路径探索的目标始终是一个字——人。
如今的浙江,正通过孵化一个个社会组织,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的局面。
在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活跃着一支360多人的“老娘舅”调解志愿者队伍,覆盖社区3800户、1万多名居民。只要一个电话,值班的“老娘舅”就随叫随到;
在温州市幸福驿站社工中心,一间斗室里有一群忙碌的年轻人,他们肩膀扛的是生命临终关怀的志愿,用真诚和行动见证爱心;
在金华市金东区,一向由政府承担的环卫保洁,一些乡镇已经试点向民营保洁公司购买。
……
随着各地普遍将创新社会治理上升为党委和政府的重点工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空前高涨,多元治理的生动局面在之江大地初步呈现。
如今,全省各类社会组织已有3万多个。他们,散是满天星,聚是一团火,激发了蕴藏于群众中无穷的治理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