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凌晨,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接警:有人在灵溪镇与藻溪镇交界处跳河自杀。派出所处警组长赵崇格和同事火速赶到事发点,只见一女子在河中挣扎。赵崇格立即穿上救生衣,蹚着河水向女子靠近,并和同事一起将其救上岸。经了解,女子姓袁,四川人,在苍南务工,与他人发生纠纷后欲轻生。 (播报人:叶其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