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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金融街

保险创新,甬城抢得先机

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落户宁波

  本报记者 应磊

  近日,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项目在宁波正式落地,这意味着宁波将成为全国保险创新的开拓者和示范者。

  示范区为何选择宁波?因为在保险创新领域,宁波已经实现了多个“全国首创”和“宁波模式”。2008年开始,宁波率先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2009年,宁波又在全国率先推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被保监会誉为“宁波模式”;2011年,宁波设立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这也是我国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

  宁波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宁波将探索设立专业性航运保险法人机构,做专做精航运保险业务,并将推进农村保险互助社扩面提质,扩大保险互助社试点的范围和业务领域,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额度。

  试点巨灾保险

  巨灾保险制度试点是示范区建设的亮点,这也是全国第一个同时提供人身和财产保障的巨灾保险。近几年,恶劣天气频频造访宁波,给宁波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去年,“菲特”台风带来的特大洪涝灾害,给宁波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30亿元。宁波全市保险业妥善处理9.4万起案件,支付赔款超过37亿元。

  面对大灾,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年3月,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宁波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宁波成为继云南、深圳之后,第三个试点巨灾保障机制的地区。

  宁波的巨灾保险试点涵盖的主要风险是台风、暴雨、洪水等灾难。试点初期,覆盖领域主要集中在居民人身伤亡及家庭财产损失、农业种植业上。试点推广期,将逐步覆盖至中小微企业财产损失和农业养殖业、渔业等其他现代农业。

  今年7月,宁波通过了巨灾保险试点方案,为全市约1000万常住居民提供巨灾风险保障。在风险承担机制上,宁波将尝试建立巨灾保险、再保险、巨灾救助基金、商业巨灾保险组成的多层次分级负担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和防御体系。其中,政府出资3800余万元为全市居民购买巨灾保险,商业保险公司承担风险。

  保险产品更多

  宁波创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后,企业和市民将从一系列试点保险中受益。“我们公司将加快发展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医疗责任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保障。”太平洋产险宁波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保险产品更加丰富,将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方案要求,围绕“餐桌上的安全”等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及时化解由食品安全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继续完善医疗责任“宁波解法”,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新的责任险种;在高层商务楼宇、城市商贸圈、医疗文教机构和娱乐场所等人口集聚区推行火灾公共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此外,还要探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拓宽资金运用

  保险产品日益丰富,也将带来巨额保险资金,如何利用好保险资金?方案指出,宁波具有信用体系优良、市场空间大、体制机制灵活等特点,鼓励保险公司以股权融资、大额协议存款,以及在宁波设立区域性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进一步开辟保险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我们正在宁波地区寻找条件成熟的合作项目,为保险资金引入宁波市场创造一切机会。”太平洋产险宁波分公司负责人说。该公司已先后争取到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到宁波与鄞州区污水治理工程、宁波轨道交通、机场三期和保障房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展资金合作对接。目前与鄞州区的资金合作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涉及融资额度在10亿元以上。


浙江日报 经济·金融街 00010 保险创新,甬城抢得先机 2014-10-13 3619044 2 2014年10月1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