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5版:要闻

  浦江县城北区块拟公开出让土地预告

  拟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浦江县城北区块现已拆迁完毕,为方便投资商及时了解出让土地的相关信息,现我局对该区块拟出让土地发布预公告,本次预公告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我局发布正式出让公告止。现将该地块的有关情况预告如下:

  ①区域   ②区域

  ①区域     ②区域

  中心商圈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用地

编号用地

位置用地面积(㎡)规划用地

性质建筑高度(m)容积率商服

比例绿地率建筑

密度出让年限A地块浦江县

城北区块97556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①区域≤100

②区域≤601.5~2.6510%~35%20%~30%≤45%商服40年、居住70年B地块94048①区域≤80

②区域≤451.4~2.214%~45%16%~30%≤49%  二、有投资意向者,可到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相关资料。

  联系人:杨女士 胡先生

  联系电话:

  (0579)84114280

  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

  三、本预告为拟出让土地预公告,规划指标及出让地块数可能会有调整,具体以正式出让时《出让文件》为准。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1日

  浦江县中心城区旧城改造300亩黄金地块诚邀开发商

  转让公告

  受转让方委托,我所对以下标的转让信息进行披露:1.标的名称:淮南天达龙升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2.挂牌价格:164.82384万元。3.保证金:20万元。4.报名登记及资料查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6日下午5时整止。5.详情请登录浙江产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zjpse.com查阅。6.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05室。7.联系人及电话:(0571)87293722、13989847253 肖女士。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遗失浙江建筑工程(新)有限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批准证书,证件号码:【2002】外经贸合企证字第017号,特此声明作废。

  遗失公告

  关于奉化三高连接线与宁波绕城高速公路

  朝阳收费站合并收取通行费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奉化三高连接线收费的复函》(浙政办函【2010】5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江北区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奉化三高连接线收费期限的复函》(浙政办函【2013】44号)文件精神,并商请宁波市人民政府和鄞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实施奉化“三高”连接线与宁波绕城高速公路朝阳收费站合并收取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奉化“三高”连接线车辆通行费的征收标准为:单向出朝阳收费站一、二类客车和一类货车10元/车次、三类及以上客车和二类及以上货车20元/车次。

  二、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物价局、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绕城高速公路高速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方式实施方案的通告》(浙交【2013】189号),对符合享受宁波绕城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条件的出绕城高速公路朝阳收费站的车辆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奉化“三高”连接线通行费。

  三、实施时间:从2014年10月23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奉化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1日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博汇城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于2014年10月8日依法转让给浙江博汇城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博汇城贸易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浙江博汇城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博汇城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0571)87836707、87836745、(0577)88011207

  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博汇城贸易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标的债权明细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博汇城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债权逐笔明细及基本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原债权

银行借款人

名称贷款发放时间贷款到期时间担保情况逾期本金余额(截至2014年6月20日)逾期利息余额(截至2014年6月20日)逾期本息代垫费用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温州分行好汉集团有限公司2013/7/312014/1/20保证:瑞安市五星鞋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王春雷、陈晓霞夫妻提供个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王春雷、陈晓霞个人房产抵押。5620000328247.735948247.7377963.72013/04/232013/10/2319985555.022539093.1122524648.13277071.482013/05/32013/11/4100000001203807.8811203807.88138670.84  注: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5 2014-10-11 浙江日报2014-10-1100009;浙江日报2014-10-1100020;浙江日报2014-10-1100011;浙江日报2014-10-1100024;浙江日报2014-10-1100028;浙江日报2014-10-1100030;浙江日报2014-10-1100031;浙江日报2014-10-1100014;浙江日报2014-10-1100018;浙江日报2014-10-1100022;浙江日报2014-10-1100032;浙江日报2014-10-1100006;浙江日报2014-10-1100023;浙江日报2014-10-1100027;浙江日报2014-10-1100034;浙江日报2014-10-1100029;浙江日报2014-10-1100025;浙江日报2014-10-1100021;浙江日报2014-10-1100026;浙江日报2014-10-1100033;浙江日报2014-10-1100010;浙江日报2014-10-1100012;浙江日报2014-10-1100013;浙江日报2014-10-1100007;浙江日报2014-10-1100008;浙江日报2014-10-1100015;浙江日报2014-10-1100016;浙江日报2014-10-1100017;浙江日报2014-10-1100019 2 2014年10月1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