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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经济

高校毕业生首次在甬购房将获补贴

  记者 周松华

  本报讯 近日,宁波市出台《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

  新政规定,今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凡是在甬就业、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均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补贴标准为房价总额的1%;购买90至14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补贴标准为房价总额的0.75%。


浙江日报 经济 00009 高校毕业生首次在甬购房将获补贴 2014-10-10 3648582 2 2014年10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