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伪造借条

  吴某和儿子串通,在泛黄的纸上写了一张借条,并据此向前儿媳讨要20万元“借款”,这张落款为“2011年12月30日”的借条,经鉴定却是“2013年9月之后”所写。因伪造证据,吴某父子收到了天台法院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书,并承担了1万多元的鉴定费,可谓“偷鸡不着蚀把米”。

  (播报人:张胭镧)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伪造借条 2014-10-10 3648400 2 2014年10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