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借条
吴某和儿子串通,在泛黄的纸上写了一张借条,并据此向前儿媳讨要20万元“借款”,这张落款为“2011年12月30日”的借条,经鉴定却是“2013年9月之后”所写。因伪造证据,吴某父子收到了天台法院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书,并承担了1万多元的鉴定费,可谓“偷鸡不着蚀把米”。
(播报人:张胭镧)
吴某和儿子串通,在泛黄的纸上写了一张借条,并据此向前儿媳讨要20万元“借款”,这张落款为“2011年12月30日”的借条,经鉴定却是“2013年9月之后”所写。因伪造证据,吴某父子收到了天台法院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书,并承担了1万多元的鉴定费,可谓“偷鸡不着蚀把米”。
(播报人:张胭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