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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经济

市民环保检查团 向社会买服务

公众参与环保的浙江经验

  本报杭州9月25日讯

  记者 陈文文

  近年来,在全国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量、群体性事件发生量下降的情况下,环境信访量和群体性事件发生量却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上升。

  一方面公众屡屡质疑和反对重大建设项目;另一方面,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却常常被忽视。政府应该怎么办?公众又该如何参与环境保护?

  今天在杭州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研讨会”上,与会者达成共识:公众参与环保从认知转化为行动,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所幸的是,在浙江,已有一个公众参与环保的“浙江经验”正在形成,起于嘉兴,盛于温州,兴于各地。

  “嘉兴模式”

  “这个味道这么重,会不会影响周边居民?”“你们现在的日处理能力有多少,当初设计能力是多少?”前几日,一群身穿绿色马甲的人站在嘉兴市南湖区明新皮业公司的污水处理池边,拍照,并不时向负责人提问。

  这是嘉兴市民环保检查团对污染企业进行的“摘帽”复查,其意见将成为企业能否“摘帽”的重要依据。这是浙江最早形成并固化的公众参与环保模式——“嘉兴模式”。

  所谓的“嘉兴模式”,即是嘉兴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过程中形成的“一会三团一中心”公众参与机制。一会即环保联合会,三团指市民环保检查团、专家服务团、生态文明宣讲团,一中心则是环境权益维护中心。

  “大环保”、“圆桌会”、“陪审员”、“点单式执法”……六年前,嘉兴就尝试探索公众参与环保制度,逐渐从走过场式的参观升级到能影响决策的公众参与。

  为何嘉兴是最早探索公众参与环保之地?这里有一个故事。2001年11月,嘉兴300名农民为了抗议10年没有解决的河流污染问题,自发集资100余万元,自沉28条大船,并动用8台推土机,数万只麻袋,堵塞了麻溪港航道,以阻止来自江苏盛泽大量印染企业的污水。

  “虽然此次事件在中央和两省政府协调下得到妥善解决,但也暴露了公众自发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无序性。”嘉兴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

  如何引导公众有序地参与解决环境问题,成为政府需要面对的新课题。

  五年前,商务部代表中国政府和欧盟签署了中欧环境治理项目协议,项目包括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四个模块,在全国有15个地方伙伴项目,由欧盟提供资助。“嘉兴模式”渐渐进入全球视野。中欧环境治理项目组成员之一,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主任劳伦特·梅森博士曾表示,“嘉兴模式”所体现的发展可持续性萌生了不少正确观点,对中国及欧洲国家政府都有启示,可以通过加强交流,将一些做法引入欧洲。

  引入欧洲,“嘉兴模式”并非墙内开花墙外香。在浙江,杭州、金华、温州等地在复制并推广“嘉兴模式”的过程中,在引入环保联合会、市民环保检查团等的同时,也结合地方特色进行了创新。

  民间智慧

  环保市民检查团、点单式执法、公众评审制、污染企业道歉书、环保部门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几乎与此同时,各地民间智慧涌现出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模式,如杭州的民间河长制、衢州的智慧环保、温州的第三方治理机制等,丰富了公众参与环保的实践。

  在温州,这座常住人口超过920万的浙南中心城市,创造了一大批民间环保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环保学生社团。“百团大战”、“万人共赴”……当地媒体经常用这样的字眼,形容温州人参与环保的热情。

  也是在这里,正在筹建全国首个政府牵头、支持公众参与环保的专项基金。

  在2013年初温州商人重金邀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之后,温州迎来了环境吐槽的“井喷期”。大量网友通过微博、论坛等曝光身边的黑臭河。此时的温州环保局,主动向当地环保社会组织抛出了“橄榄枝”。

  “我们在尝试向社会购买环保服务,从目前的效果来看,这是一次有益尝试。”温州市环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委托社会环保组织筹备民间水环境保护的“江湖大会”、邀请省内外环保组织共赴温州“煮水论江湖”、并将这些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专款专用。“这套机制解决了不少网友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每年环保部还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支持。”

  在另一个城市,杭州,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是一支推动公众参与的重要力量。志愿者介入垃圾分类减量行动,并选择了新西湖小镇进行试点,至今已减少垃圾产生量20多吨。

  用民间智慧解决环保焦点、推动公众参与已经成为了浙江环保部门的重要手段。

  信息公开

  “嘉兴模式”首创后,浙江在全省11个地市推广模式落地。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信息公开。

  此次全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研讨会上,全国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称:“浙江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有着非常突出的表现,浙江环保厅的在线监测实时公开平台,在全国名列前茅。在我们连续五年开展的污染源信息公开指数的评价中间,宁波市五年名列第一,最新的评价中间,温州、杭州也都名列前十名之列。”

  去年,浙江环保部门对收到的5.96万件信访投诉案件全部做出了回应。另一方面,“浙江经验”的一大创举是将公众评议引入环境行政处罚,这将信息公开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环保部门在案件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要认真听取公众评审团的意见,并将评议意见作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

  在桐乡,市民环保检查团就曾成功阻止百亿元污染项目落户。“这在过去是根本不可想象的事,毕竟是上百亿元的项目。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当中,一是信息公开,二是充分征求民意,我们可以参与政府的决策过程,这对我们民间环保组织来讲,受到很大鼓舞。”该团成员许兆祥说。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蓝蔚青称:“由一开始的嘉兴模式,现在正上升成为浙江经验,我相信这个浙江经验应该能够在全国各地得到复制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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