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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三改一拆”:法治浙江建设的生动实践

  “三改一拆”工作开展以来,全省上下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手段层层推进,形成破竹之势,取得明显成效。当前,“三改一拆”进入攻坚期,省委书记夏宝龙提出:要把“三改一拆”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以法治为保障持续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做到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近日,省委党校组织专家和在一线从事“三改一拆”工作的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座谈。大家一致认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工作,是“三改一拆”取得重要战果的根本经验,也是深入持续开展“三改一拆”的重要保证。“三改一拆”是法治浙江建设的生动实践。

  “三改一拆”,以法治思维推进“两美”浙江建设的突破口

  自去年3月开展“三改一拆”以来,全省已累计拆除违法建筑2.45亿平方米,累计进行“三改”2.69亿平方米,拆违涉及土地24.29万亩,改造涉及土地22.52万亩,为发展腾出了空间,使环境更加优美,民生得到改善。

  “三改一拆”已经成为以法治思维和手段推进“两美”浙江建设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

  “三改一拆”与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使浙江大地越来越美。“三改一拆”与“五水共治”有机融合,水岸联动水清岸美;与“四边三化”有机整合,沿线除障形成美景;与新型城市化有机结合,破旧立新面貌改观。

  “三改一拆”与项目推进和民生工程相结合,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美好。“三改一拆”与农房改造、危旧房改造等统筹考虑,群众居住条件得以有效改善;与交通治堵统筹推进,拥堵现象得以有效缓解;与基础配套设施统筹建设,公共服务得到有效保障。

  “三改一拆”与产业优化升级相结合,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借“三改一拆”之势,各地整合推进退二进三、腾笼换鸟、重点行业整治等工作,加快旧厂区改造,通过异地搬迁、技术更新等,提升产业效能。

  实践证明,在浙江大地上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敢于碰硬、勇于担当的政治勇气和实践勇气。广大干部群众亲身体会到,推进“三改一拆”是依法治省的需要,是加快转型发展的需要,是建设“两美”浙江的需要。

  “三改一拆”,体现了“法治浙江”的核心价值追求

  “三改一拆”是对无章无序、无法无规行为的斗争,是一场合法与非法、执法与违法、公益与私利的较量。以法治思维和手段推进“三改一拆”,拆掉的是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贪欲之念和不正之风,在广大群众心中树立了公平正义的法治权威。“三改一拆”体现了“法治浙江”的核心价值追求。

  依法依规是“三改一拆”能够强势推进的根本保证。在“三改一拆”推进过程中,各地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规,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就拿涉及宗教违法建筑“三改一拆”工作来说,不仅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而且完全符合国际法治惯例和实践。

  执法为民是“三改一拆”的本质要求。“三改一拆”拆出了发展空间,改出了优美环境,推动了民生改善,是“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题中之义,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

  公平正义是“三改一拆”体现的价值追求。各地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违法建筑,无论涉及什么背景,都必须依法拆除,没有例外。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努力做到“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实行同批同类同政策,使违建户自觉拆,心悦诚服地拆。

  “三改一拆”,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提供了重要样本

  浙江通过研究和解决“三改一拆”中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样本和参考,进而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从省政府到各地政府,把“三改一拆”涉及到的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房屋拆迁、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并借此推进“三改一拆”的法治理论研究。

  为了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各地把普法宣传贯穿“三改一拆”工作的全过程,把相关法规纳入“六五”普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三改一拆”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法制宣传栏、普法宣传手册等,为“三改一拆”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政府机关在推进“三改一拆”执法过程中,通力协作,切实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通过“三改一拆”,在全社会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改一拆”,推动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只要我们坚持依法,讲究方法,违建户就没有办法。”在坚持“依法”这个底线思维的前提下,各地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改一拆”能够取得重大进展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强化综合执法。由于拆除违法建筑涉及多个执法主体,以往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在“三改一拆”中,国土、规划、建设、城管、水利、交通、检察机关、法院等各部门明确分工,相互合作,保证了各工作环节不脱节、不重叠,各部门既管好了自己的“自留地”,又不“越俎代庖”,确保了执法主体合法。

  一碗水端平,一方面强调公平,另一方面强调“水”的柔性。各地坚持晓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完善的配套政策和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提高自拆助拆比例,坚持最小比例强拆。坚持换位思考,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让群众有更多知情权、参与权和主动权;在执行过程中,尽可能帮助解决合理的诉求和困难。许多地方还推行几个“先拆”:领导干部违建先拆,党员、机关工作人员违建先拆,顶风突击违建先拆,群众反映强烈违建先拆等。

  “三改一拆”的实践,大大提升了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改一拆”成为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的试金石。一大批政治过硬、业务熟练、敢于担当、各方面起表率作用的“狮子型”干部,在这个“天下第一难”工作的考验下脱颖而出。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三改一拆”:法治浙江建设的生动实践 2014-09-26 3623636 2 2014年09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