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实施新规
企业信息 规定公示
为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国务院公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房屋征收 依法补偿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主要就老百姓关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怎么征收、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新条例将有力地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有力推动我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顺利进行。
管道保护 人人有责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不能种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或者堆放重物、取土、采石、用火、排放腐蚀性物质、挖塘、修渠、修晒场和水产养殖场、修建建筑物、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
防震减灾 规范应对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对规范防震减灾活动、妥善应对地震灾害、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其中规定,学校、医院、机场、车站、体育场馆、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民用机场 严格管理
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民用机场管理办法》规定,划定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和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控制和减少民用机场围界外8公里区域内垃圾场、晾晒场、养殖场等易吸引鸟类的场所以及养鸽户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