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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公布法官业外活动指引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张兴平

  本报杭州9月23日讯 今天省高院公布了全国首份法官业外活动指引,引领、疏导法官8小时外的行为。

  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了一些因为法官业外行为不当而损害司法公信的事件。从源头上看,绝大多数都滋生于法官8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据了解,今年我省法院系统严抓法官违纪违法案件,已经处理25件29人,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升幅。

  这份指引共有10个方面20条内容,主要规范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关系,与法官同事、同仁的关系,与律师的关系,家庭关系及其他人际关系,以及投资理财、借贷等经济活动,休闲娱乐活动,维护个人权利和牵涉诉讼,微博、微信、网络发帖,授课、写作等学术活动,保守审判秘密等方面行为。

  指引提出,法官因购物、停车、相邻关系等原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和摩擦时,要秉持正直低调、真诚谦恭、与人为善态度消除摩擦;在解决纠纷过程中,不宜有意披露法官身份以谋求照顾或以势压人。

  在投资理财方面,法官可以进行正当的投资理财活动,可以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并自由交易,但谨记上班期间不得炒股,也不可利用办案中知悉或掌握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谋取利益。法官可以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等原因,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但为防止可能产生的公司股东身份和法官身份利益冲突,可以采取转股、转让等方式处理。“法官若想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商界一展身手,应当辞去法官职务,两者不可兼得。”

  在休闲娱乐活动方面,法官自费接待、宴请亲朋好友要量入为出,不宜铺张浪费,尽量避免到高消费场所而引起公众猜疑;法官在业外时间和亲朋好友在家里或餐馆适当饮酒,也无可非议,但要避免因为饮酒过量有不当言行或造成不妥后果;可以光顾正当营业的娱乐场所,但自费娱乐也要与消费能力和水平相适应,为免公众猜疑,应尽量避免出入豪华、高消费的娱乐场所;逢年过节可以偶尔与亲朋好友在家中娱乐,但不能带有赌博性质,更不能出入以赌博为业的营业场所。

  法官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需仔细思量、慎重决定,不能以法官身份获取特殊照顾,也不能利用职权调查收集所需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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