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 正 本报8月29日17版刊发的《员工犯错 领导担责 温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文中,“温州市名城集团对下属单位的两名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有误,应为“温州市名城集团对下属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现场办负责人实行追责,进行了诫免谈话”,特此更正。